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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盛会
    惊喜这种东西,要越意外才越好,原本以为帮助阿红换个男娃是件细枝末节的小事,没想到八字毛仅剩的一捺竟然掉了,她居然因为这件小事而功德圆满了。

    胡纯原本想找白光好好庆祝一下,可是白光没这个心情,挟恩求报地指使她爬高上低地采了好几袋香梨,辛辛苦苦运到百寿山。

    百寿山因为举办十年一次百妖大会而闻名遐迩,同时也是嘉岭妖王辉牙的洞府所在地。五百里嘉岭群山连脉,涧谷盘桓,号称千峰无尽,主峰就是这座峻奇巍峨的百寿山。

    可嘉岭之中,最有名的却是祖山珈冥山,是嘉岭的千峰之峰,不仅最高,还在嘉岭龙脉的龙眼上。因为地势太好,风水太盛,连天界都降下一位神主镇守此山。胡纯白光都听说过,这位神主明面上是镇守嘉岭祖山,不让嘉岭龙气腾天,影响天界,更是为了防止妖神精怪利用嘉岭龙气作乱,引发六界血劫。

    嘉岭祖山裂,六界应血劫——这个血腥的说法,嘉岭万千妖怪没有不知道的。所以,就算祖山没有神主的禁制,大家也都不敢靠近,生怕谁的尾巴扫一下,谁的犄角撞一下,珈冥山裂开一个小缝缝,那可就惹了大祸。

    站在百寿山上,就能遥看珈冥山全貌——除了阴雾遮蔽的山顶。

    白光眯着眼仔细看,用胳膊怼了怼身旁的胡纯,再用尖尖的鼻子一点高耸入云的珈冥山,煞有介事地问:“这位天上来的大佬你认识吗?”

    胡纯真有点儿受不了她了,质问道:“我认识的人,兽,你不都认识吗?你还这么问我?我连大佬的名字都不知道!”

    白光点头,突然不满,反击道:“不对!你还没给我介绍子孙叔叔!”

    胡纯无语,看来白光是相当介意这件事了,她抬爪挠了挠毛茸茸的后脑,生硬地转移话题道:“你看!”

    “什么!什么!”白光一缩脖子,警觉地顺着胡纯爪指方向仔细观瞧。

    这招也算万试万灵了,胡纯在心里鄙夷了一下老友,敷衍说道:“你看珈冥山头,既然是天上神主居所,怎么会阴云密布呢?比妖还妖!这么浓的黑雾,就算老犀牛也弄不出来吧。”

    白光边思索边摸下巴,一副深思的样子,“听说地上的大妖修炼到一定境界,也是可以上天的,这位莫不是大妖上天,又被派回来吧?”

    “谁在哪儿胡说八道!”一声断喝,颇有威严。

    胡纯和白光吓了一跳,回头看时,原来是百寿山的总管乌鸦精。乌鸦精正怒冲冲地瞪着她们,恨不得把她们从悬崖上推下去。

    “哎呀,乌总管,只是我们两个闲磕牙,你干吗这么认真呢。”白光总来给辉牙送梨,与乌鸦还算熟悉,所以倒也没太把他的怒气当回事。

    乌鸦皱眉摇头,用手指她们,“听大王说,今天他也请了神主,虽然来不来要看他老人家赏不赏这个脸,可你们这样胡说八道,万一被神主听到,那可不得了,搞不好连我们大王都要跟着吃挂落!”

    “不说,不说了。”胡纯是个见风使舵的马屁精,立刻笑眯眯地做了个封嘴的动作。“我们这就帮您把梨送到席上,您老看看还有什么吩咐我们做的吗?”

    双拳不打笑脸人,乌鸦见胡纯这么喜庆,也不好再横眉立目下去,吩咐她们帮着把梨给各桌都摆上。“记得,最好最甜的梨,放在主桌上。”他不忘郑重嘱咐了一句。

    “好嘞。”胡纯和白光殷勤应声,跟随他来到设宴的大山崮上。

    果然是百妖盛会,场面十分宏大,光是桌子都像布阵一般,每个桌子上用小红绸写着名字:xx大王,xx仙子,方便众妖就坐。

    胡纯和白光就往高处走,主桌特别大,大到能架起一副棺材板子,桌上贴的红绸是用金粉题字的:雍唯神主。

    白光又用胳膊怼胡纯了,获知什么大秘密似的,“原来神主叫乡住。”

    胡纯刚想点头,她也不认识那两个看上去笔画很多的字,就看见乌鸦总管做了个飞踢的动作,眼看都要踢到白光了,又硬生生地停住,谁让白光有刺呢。

    “雍唯!雍唯!”乌鸦气得嗓音都岔了。

    因为辉牙的夫人来云公主驾到,乌鸦总管也顾不上和白光胡纯较劲了,一整黑袍,殷殷勤勤地跑到来云公主身边嘘寒问暖,笑容之甜蜜,态度之热络,连胡纯这个天生笑脸,惯会巴结的都自叹不如。

    来云公主也是嘉岭名人,她的法器是面小鼓,据说轻敲来云,重敲放电,是嘉岭众妖中最厉害的。辉牙也是因为求娶来云公主成功,才成为嘉岭霸王的。来云公主自视甚高,嫁给老犀牛辉牙后,并没搬来百寿山与辉牙同住,还是住在明光山来云洞。嘉岭众妖要是被其他山头水面的妖怪欺负了,习惯上还是立刻到明光山向来云公主求助,辉牙都要排在第二位,大家背地都把辉牙叫成老犀牛,但却不敢对来云公主不敬,人前人后都要尊称她一声来云娘娘。

    来云公主赴宴一般晚来,可是百妖大会是辉牙主持的,她多少都要尽到妻子的本分,早些来帮着布置布置。

    胡纯和白光都很兴奋,她们从来没见过来云公主施法,这次机缘巧合,可以大开眼界。

    来云公主和嘉岭其他女妖的装扮大有不同,其他女妖求的是美艳妖娆,怎么新奇怎么来,裙子洒上五色霞光啊,缀着明珠啊,发簪上镶着星星碎屑,用七彩翠鸟的毛贴在眉尾……只要能搞得到,什么五颜六色的东西都敢往身上招呼。来云公主只穿了一件像云一样飘逸的裙子,淡淡有些晚霞的颜色,越向裙摆颜色越深,裙上笼罩着浅浅的光晕,应该是洒了晚霞的柔光,裙摆长长的拖在地上能有二三尺,像把傍晚的天空穿在身上。头上只用一顶雕工精美的羊脂玉冠高高地绾住头发,再无其他装饰。很华丽,却无豪奢俗气之感,真正的女神范儿。

    她长得不算最美丽,却很端庄,眼睛总是半垂着,让人看了就想向她顶礼膜拜。她从袖子里拿出一面小鼓,只比人间儿童玩的拨浪鼓大了一点点,用圣兽蒲牢的胸骨打磨成手柄,说是一面鼓,更像是面镜。来云公主的手极美,在鼓面轻敲慢叩的时候,胡纯看得如痴如醉,魂都好像变成一缕烟,缠在来云公主的纤白指尖上。

    果然涌来了很多云,竟然都是朝霞,慢慢形成了巨大的穹顶云幕,把山崮笼罩住,山崮原本不算高,但四下飞霞,不见天高地广,就有一种遥上浮云的感觉,宛如身在九天。

    白晃晃的阳光也变成淡粉的朝阳之色,又明亮,又喜庆,甚至整个筵席的气氛都变得很神圣。

    胡纯目眩神迷,看着来云公主吸口水,憧憬说:“我要是能成盖世大妖,也想娶来云娘娘当老婆。”

    白光原本偷了个香瓜啃,看得入了迷,香瓜也掉在地上摔碎了,这会儿忙着捡,嘴上也没闲着,讽刺胡纯说:“慢说你是个女的,就算是个男的,一个狐狸精,小白脸,来云娘娘也看不上呢。”

    胡纯反驳不得,狐狸这一脉在众妖心中形象都固化了,男的小白脸,女的小妖精,好看是好看,都是谄媚样儿。想想辉牙魁梧的身材,就知道来云喜欢哪一挂的了,狐狸精们再漂亮都没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