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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贵在相知
    男子抬手制止那几个护卫,定定地看着乞丐:“你不是覃国人,为什么要声称自己不是外地人呢?”

    乞丐收回凝视男子的视线,沾满灰尘的脸庞依旧不减冷逸之气,宛若蒙尘的无暇美玉。略显凌乱的长发垂在眼前,半遮住一只狭长的瑞风眼,目光中有着超乎年龄的成熟与冷静,纵然身在污浊,也掩不住那与生俱来的高贵与英气。他静默片刻,好像下定决心似的回答说:“我少时读《毛诗》,上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1)这片土地是大王的天下,没有一寸不是大王的领土,这里的人也没有一个不是大王的百姓,那么,我流落在这,自然也是大王的百姓,又怎能说我是外地人呢?”

    护卫们听了,大为惊奇,但也有几个低骂道:“啊呸!油嘴滑舌!”

    男子听了,思考一瞬,看向他:“这是温人说的话,你想效仿温人被东周君释放吗?”

    乞丐答道:“就看大王肯不肯做这个东周君了。”

    他大胆回视那个男子。

    男子笑了:“好!好!说的好!哈哈哈哈哈,不过你还是错了。寡人不是东周君,你也不是温人,所以寡人不会释放你——寡人想接纳你。寡人好奇的是,你……怎知寡人的身份?”

    他自认从头到尾没露出一丝破绽,穿的也是稍显富贵但又寻常的微服,一般人还看不出他的身份。难道,是方才护卫说漏了嘴,多讲了个“大”字?

    乞丐说:“我观大王眉高神足,仪表威严,气质卓然,定然不是碌碌无为之辈,想来能在此刻出现在这,又随身带带刀侍卫的,除了覃王外,再无他人。”

    “哈哈哈!你还会看相?”男子果真是覃王。他前几天让人卜卦,得出自己将收获一位贤才,就按照卦象亲身来边城之地微服私访,没想到果真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遇到了千载难逢的人才。

    覃王又问:“你叫什么名字?”

    “在下伍琼。”乞丐低头,右手不自觉抚了下着玉佩,眼底有一抹暗光一闪而逝。

    “伍琼……”覃王轻轻念了一遍,只觉得好像有点儿印象,他扭过头,吩咐一个护卫说:“赶紧去买点吃食,顺带儿带点热豆浆。”

    那护卫揣着钱袋去了。

    覃王又脱下自己的黑色皮裘,展开要罩在伍琼的肩上。旁边的护卫看见急道:“大、老爷,这使不得!”

    覃王笑了,不以为意道:“岂曰无衣,与子同袍。天下百姓尚在水深火热之中,而寡人却在无意中寻到了一个能辅佐江山的人才,有什么好舍不得的。”说着,把黑裘盖在了伍琼的身上。

    伍琼全身一颤,仿佛有一团热焰在胸口燃烧。覃王安抚似的拿手掌拍了拍伍琼的肩膀,道:“没事,你就跟寡人回覃王宫吧。”

    伍琼抬起眼,艰涩而又充满感激的看了看覃王,垂睫时眸底闪过一丝光。

    护卫很快就买了食物回来,覃王叫来了马车,和伍琼一道坐在里面返回京都。

    下人唯恐伍琼着装不雅观,惹人闲话,让宫女先带后者去沐浴一番。

    伍琼香汤沐浴后,重新面见覃王,已是焕然一新的面貌:唇红齿白,丰神如玉,俨然是一个偶然落魄的富贵公子。

    覃王心中一动,倒退着走来给伍琼引路,进入宫殿后,又亲自为伍琼拂拭座位,二人促膝长谈,相谈甚欢。覃王因问及伍琼身世,伍琼也不隐瞒,照实说了。

    原来伍琼原是宜国琅檐郡伍家长房的嫡子。

    琅檐郡伍家,累世簪缨,是宜国极负盛名的书香门第,子孙世世代代出策士,且自先祖起就卓有建树。伍家的人都有良好的基因,相传伍家后代人人都有精明的头脑,善于算计,且容貌出众。曾有文人这样赞颂伍家:“圭璋特达,龙章凤姿,宜国第一世家也。”只可惜,饶是这样闻名遐迩的大家族,也难免有朝一日遭受宜王的忌惮和佞臣的欺压。五年前,宜王为打击豪门,寻了伍家的一个错处,将伍家抄检,男的流放,女的充作官妓。伍琼的父亲没有实权,长年因病在家,出事后和伍琼被派去边陲之地做苦力。而专政的二房犯了贪污之罪,被判以杀头。一月前,伍家长房因劳累过度,旧疾发作,不幸去世,仅留下伍琼一人。伍琼安葬父亲后,想有所建树,恰好宜国被覃国占领,大量宜国官吏被处死,他不再须做苦力,却也走投无路,便想去覃国碰碰运气,哪知半路上无意中被人诬赖偷了东西,遭到一顿痛打,而后又不慎撞到贵族的马车,身上伤口作痛,一路颠沛流离,好不容易流落到覃国的边城之地。

    不过好在,他遇到了解救他于水火中的恩人。

    覃王自从和伍琼交谈后,就深感相逢恨晚,用膳时,与伍琼面对面,经常给后者夹菜。

    二人时常在一起挑灯夜读,时而清谈,时而研究兵法,讨论军事,话题极为投机,聊至深夜也犹不舍,简直如鱼得水,酒逢知音。

    宫中的人都听说覃王将一个穿着破衣烂衫的外来年轻人当做上等宾客对待,暗暗纳罕,却因着覃王的吩咐,谁也不敢怠慢伍琼半分。

    不到三天,覃王就封伍琼为上卿,高人一等。而伍琼一直谨守本分,遵守礼节,没有出一丝差错。

    对此,有人妒忌,在覃王耳边说了伍琼的坏话,又道伍琼当过乞丐,如今在覃国身居高位实在难看。

    覃王不以为意,反笑道:“平民出身的贤士又不是少数,何况百里奚也曾在路上行乞,而秦穆公最后不是把国政托付给他了吗?伍子胥也曾在吴国街市上行乞讨饭,后来不照样振兴吴国了吗?以后,凡是有关伍琼行乞的事,寡人都不想再听了。”

    从此,再也没人拿伍琼曾经的经历说事了。

    一日,覃王设宴,邀请百官饮酒庆祝。

    席上觥筹交错,丝竹盈耳,近乎所有人都沉浸在热闹融洽的氛围中。

    覃王兀自和左下首的相国说笑,不一会,一个面目黝黑的男子端着一个暖锅上前,左右侍卫搜过身后,一扬手,放行。

    那男子从始至终都埋着头,弯着腰,托着暖锅,走近到覃王的桌子前。他将暖锅放在桌上,覃王无意瞧见,道:“这怎么没热气,是不是冷了?”

    旁边持着麈尾的宦官一看,忙道:“这些下人办事不利,连个菜都做不好,奴才让他么重做吧。”

    那男子的手抖了一下。

    “算了,既然呈上来了,拿下去也是浪费,寡人将就一下吧。”覃王道。

    宦官连连点头。

    那男子却始终一声不吭,自顾自地拿起筷子在暖锅中拌动,却在无人察觉时,挑出一点白光。

    覃王仍在和相国说着什么,忽觉余光一刺,只见那人竟然夹出了一把匕首,登时大惊失色,抽身跳起,然而左袖已被那男子拽住,挣搡间,眼看那锋利的匕首即将刺入胸膛,覃王心中一凉。

    说时迟,那时快,那锐利的匕首忽被一物掷飞,却是伍琼从座而起,就着一个空的酒盅砸了过去,飞身而过,挺身护在了覃王身前,同时动作敏捷地抬脚踹出,打中那刺客的心脏。

    刺客不防备,匕首离手,虎口生疼,向后踉跄了几步。而后眼露凶光,拾起刀柄,冲上前去。伍琼抓起椅子与之缠斗中,这椅子本就笨重,偏生在伍琼的手中也能当做一大武器, 伍琼瞅见一个空档,丢出一支袖箭,紧跟着又劈剑砍下。动作迅速,仿佛一气呵成,那刺客防备着一个暗器,没料到伍琼还有后手,负伤栽倒在地。

    一些持刀荷戟的护卫迅速将刺客团团围住,那男子被左右侍卫所制伏。

    覃王惊魂未定,低头看去:“把人带上来。”又道:“台下的是何人?”

    “呔,老夫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宜国的中郎将任贵知是也!”

    席上也有人道:“大王,这是宜国的中郎将任贵知,世代习武,最是勇猛,力大无穷,曾在战场上一刀砍穿七层铠甲呢。”

    覃王倒吸一口冷气,刚才要不是伍琼护驾及时,自己还不知道会怎样……

    他沉声道:“任贵知,你好大的胆子,竟敢乔装混入王宫,是想学专诸行刺吴王僚吗?”

    由于覃王担心有人会在宴席上谋刺,规定任何人都不准携带兵器入殿,侍卫武官也只能拿着武器依序守卫在殿外,没他的传召不得入内,而餐桌上也从不出现鱼等食物,所有菜都是清晰可见,一拨筷子就见底,想在其中放置刀具实在困难。

    但是谁都没想到,会有人把匕首藏进暖锅里。

    任贵知脸上流露出未能刺杀成功的懊恼和愤恨,布着血丝的眼睛死死盯着覃王,厉声骂道:“覃王盗贼,你杀了老子全家,毒害了宜王父子,老子恨不得生吞了你的血,活咽了你的肉!老子死不足惜,忠节之名尚在,铁骨永存!盗贼,老子纵是死也要化为厉鬼纠缠你,让你永世不得超生!”那人骂不绝口。

    覃王怒然:“好你个老匹夫!寡人在宜国施粥济贫,已仁至义尽,你们非但不感恩戴德,还妄想刺杀寡人,真是包藏祸心,罪不容诛!”

    伍琼双眼微垂,长睫落在脸上,投下乌云似的阴霾,语气冷厉:“宜王寡恩苛暴,宜国妄动干戈,被覃国所灭,宜王父子成阶下囚,大王念其一国之君与太子着实不易,好生款待,奈何其心不轨,妄图谋害大王,这才赐予鸩酒,留个完全之身,又体恤当地百姓生存不易,拨出巨款救灾,你们非但不感激大王的不杀之恩,还想伺机谋害大王,心思何其歹毒!”

    “我呸!你这个走狗!”任贵知悲愤不已,指控覃王道,“他毒害我们大王,故意收买人心,还让我们感激?把我们当傻子!”

    伍琼神色晦暗:“你曾经不是还在壳州的周子汭门下做事吗?宜王要杀他,他倾家荡产才赎为庶人,却还是被宜王暗中残害,你不为他报仇,反而效忠于宜王,为宜王舍命办事?”

    任贵知说:“昔日我在周子汭门下做事,他从没正视过我,甚至记不得我的名字,而宜王曾赐我一块绸布,我卖了它才凑齐给老母治病的钱,对我来说,宜王就是最大的恩人,我当然要回报他。士为知己者死,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我若是不以死报答宜王为他报仇,那我就是在人间糊涂一世,死了魂魄也不会安息!”

    有个大臣感叹:“这人虽有些愚钝,却也是尽忠啊!”

    覃王大怒:“寡人可不是那等听了你故事就心慈手软之人,你今日既然行刺,那就难免一死!”

    任贵知脖子一昂:“盗贼,你来吧,老子不怕!”

    覃王勃然大怒,喝令道:“还不把这个疯子带下去,凌迟处死!”

    旁边一个宦官悄悄附耳对覃王说道:“大王且息怒,这义士也是赤胆忠心,为主报仇。方才那一句‘士为知己死’倒是让奴才想起了一件事,大王可记得赵襄子和豫让的典故?”

    豫让原是智伯的家臣,他要杀赵襄子为智伯报仇,却两次被赵襄子发现而没有成功,豫让知道自己非死不可,恳求赵襄子脱下衣服让他连刺三下,然后自尽。

    “赵襄子答应了豫让的要求,不但成全了豫让的侠义,也成就了自己的美德,大王不如也借此一试,满足任贵知的心愿,传出去也是大王的好名声。”宦官道。

    意识到这可能为自己立下贤名,覃王缓了脸色,道:“任贵知,你行刺寡人,罪不容诛,但念你也是为主报仇,竭诚尽节,寡人忠驱义感,就赐你一件衣袍,让你往上面刺几下,算是报答你的宜王了,你看如何?”

    他这已是做出了极大的让步,原以为任贵知会心存感激,哪知道这刺客根本不领情,痛骂道:“呸!你个虚伪至极的覃王,当自己是赵襄子?老子不是毕罗之孙,想杀你覃王,那便是覃王。老子可不喜你这施舍一般的态度!什么衣袍,老子不稀罕!你也别高兴得太早,终有一日,终有一日……我恨不得有一日你被勺子打死!(2)”

    覃王大怒,彻底撕下了面孔,下令将人处死。

    左右护卫要把任贵知拿下去。

    任贵知悲鸣一声,仰天吼道:“宜王,下臣有愧于你,今日以死明鉴,绝不苟且!”说着,挣脱了护卫的束缚,一头撞向旁边的柱子,登时血流如注,没有气息了。

    覃王又惊又怒,暴跳如雷:“来人,把他带下去,鞭尸!”气呼呼的,胸膛起伏不定。又道:“寡人真是小看宜王那对父子了!”

    伍琼跪下道:“大王息怒。微臣适才护驾有迟,让大王受惊了。”

    覃王缓了缓,语气和善了许多:“爱卿何出此言?适才若非你及时出手,寡人只怕早成剑下亡魂了。”亲身将人扶起,赏赐百金,对伍琼更加信任重用,同时又颁旨增加宜国税收,压榨当地百姓。

    齐避邪听说裴策宣召自己,心里有些奇怪,可还是去了。她和采玉在门口被一个老宦官拦了下来,老宦官双眸精明,长满皱纹的脸上挤出一丝笑:“齐大人,大王吩咐了,只让您一人进去。”

    齐避邪看向旁边皱起眉的采玉,安抚地对他点了点头,示意他在外等候。而后挺直腰板,跟随老宦官走了进去。

    裴策正和一个壮年男子在下棋,老宦官低声道:“大王,齐大人来了。”

    裴策闻言,抬头喜道:“齐卿,你来了!”同时目光落到眼前的人身上,除外初次见面,他这还是头回近距离地看齐避邪,脸相中性,呈现小麦之色,双眸清亮,鼻梁高挺,唇形有致,身形不高,却瘦削纤细,在男儿中自是一股清流——裴策的心里忽然有一丝特别的滋味。

    齐避邪躬身行礼:“微臣拜见大王,不知大王唤臣而来,所为何事?”

    “齐卿啊,”裴策温和道,“孤欲与你商谈远交近攻之事——如今已有了初步计划,之前在攻琵琶岭一带时,先生的意思是选择与桑国结盟?”

    “是,琵琶岭是通往桑国的过道,而今与齐国相邻国家中,除了覃国,就是浮国、黎国,浮王圆滑,黎王小气,且如今齐国已和浮国、黎国关系闹僵。桑国物产丰富,与之结交不为过。”齐避邪垂下眼,忽然觉察到旁边来了一束锐利的目光,这并非来自于裴策,而是出自于旁边的这位衣着显贵的壮年男子。

    这男子面庞已因沧桑而染上了些许褶皱,却隐约可见出年轻时的风度仪表,棱角分明,微有冷峻,颏下一丛长须,宽大粗糙的右手青筋乱起,腰际上还系了一个莹润剔透的镂空蝉形玉佩,半隐在垂着的金丝袖口下——齐避邪的目光凝在那玉佩上会儿。

    他轻笑出声:“桑王贪慕荣华,沉迷酒色,只怕与之结盟,也容易被拖累,不是一个长久的盟友。”

    齐避邪道:“的确如此,但目前的盟约只是一时之计,我们以利诱之,与桑国的交易建立在双方共有的利益上,这样就可以维持一段时期的合作。等到齐国实力壮大,足够有能力独当一面,便可以另行新的计划。而云国地域较远,覃国变化不定,如今除了桑国,也没更好的选择。”

    裴策点头道:“不错,若是结盟,桑国是最合适的选择!”

    裴观淡淡一笑,悠悠道:“订立盟约,为的是有一个一定时期的朋友可以一致对敌。只要不用错方法,倒不至于成为他国觊觎的羔羊。”目光微垂,似是在思考什么,又笑着说: “大王,我们大齐真是出了个人才啊!”

    裴策笑道:“有良臣如此,孤又何求!”

    齐避邪连道不敢,态度谦和。

    裴策道:“孤相信齐卿,出使桑国一事也都一并交给齐卿处理吧。孤即日会拟好诏书,任齐卿为出使桑国的使臣,与桑王商谈联盟合作。”

    “臣遵旨。”齐避邪道。

    又是那道深沉的目光射在身上。

    齐避邪不由偷偷看裴观一眼,只见裴观正似笑非笑地打量她,心下不由一沉。

    (1)见于《战国策·东周》,温人曾回答东周君:“臣少而诵《诗》,《诗》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今周君天下,则我天子之臣,而又为客哉?故曰主人。”东周君听后把这个人放了。

    (2)指赵襄子命人以勺砸碎代国国王脑袋的典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