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家(1)
何夏将行李随手扔在墙角,扬起的灰尘扑了她满脸,但她没有力气收拾,只想躲在床上睡个昏天黑地——她从美国回来甚至没来得及回家看看,就来到陌生的城市入职。住了一星期酒店,总算利用下班时间找了处房子租下。
房子不大,地段也说不上多好,但上班方便,一条地铁线不用换。最重要的是,这是何夏有限的工资能租到最合适的房子了。想想好笑,在国外读了六年书,学费生活费花了家里一两百万,甚至丢下五年的感情,就回国找了份月薪勉强过万、实习期还只有一半的工作,何夏自己也说不清这是何苦。
推开卧室门才想起房子没有配床垫,还好明天是周末,何夏能有时间逛逛街。但今天她太累了,连多直立一分钟都做不到。何夏坐在沙发上,打开电视机随手调了个频道——可能是个调解情感类的节目,一个女人正声泪俱下地控诉爱人——何夏没有换台,声嘶力竭也好,涕泗横流也罢,她只是不想房间里静到连自己的呼吸声都听得见。
何夏走到吧台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凉的,生理期不该喝,但是他不在,她没有人可以指使,也提不起力气去烧一下;她甚至觉得自己没打开水龙头直接喝已经很了不起了。何夏端着水杯坐回沙发,和妈妈发了条消息说自己已经找到了房子,明天再去买些家具,就可以正式开始新生活了。
不等妈妈回复,何夏已经身子一歪,在沙发上昏睡过去。
电视里的女人还在抱怨,吵吵嚷嚷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忽黄忽绿的光打在何夏身上,像是要给这个眉头紧锁的小姑娘一点点温暖。
睡吧,明天醒来就是新的一天了。
——*——
何夏没等闹钟响起就睁开了眼睛,她伸了个懒腰、揉揉发酸的肩膀、然后打开行李去洗漱。何夏很喜欢这套房子,因为它的装修足够简单,厕所除了黑白灰就找不到第三种颜色,不像她在美国的那个家,温馨得快要把幸福溢出来。
何夏在楼下随意吃了些早点,然后搭地铁去最近的宜家。回国这点最好,想吃什么都有,不用每天纠结来纠结去考虑的也只有今天的热狗应该加酸黄瓜还是鲜黄瓜。
和很多女孩儿一样,何夏没事儿就喜欢逛宜家,买点儿有的没的装饰品,把她的小窝填满。但是今天何夏逛宜家的目的很明确,她只需要一张床垫、一张书桌,充其量再买几个收纳盒整理化妆品。
挑书桌的时候何夏有些恍惚,她还记得那个时候每天要看很多条文,吴宇和她用一张书桌,也不好好学,就知道骚扰她,索性她就跑到宜家又买了一张桌子。吴宇看到桌子的时候嘴角就耷拉下来,满脸写着老子随时给你拆了丢掉。
吴宇是何夏在美国的男朋友。
何夏摇摇头,选了另一张书桌,结账的时候又变主意,买了美国的同款——总归要敢于面对过去,才能和过去真正道别。
宜家的瑞典肉丸是何夏的唯一选择,再配上沙拉和黑咖啡,稀里糊涂地就能糊弄过去一餐。以前住曼哈顿,何夏老琢磨着去唐人街吃一顿,现在回了国内到处中餐,她反倒不在乎了,随便吃两口满足胃的需求就行,味蕾不甚要紧。
下午何夏请人把买的家具搬好就开始大扫除。这房子不大,打扫起来不怎么费力。移沙发的时候何夏在沙发底下发现了一张拍立得,看着是对小情侣,可能是这房子上一任租户。
也不知道他们是因为结婚搬走,还是像她和吴宇一样、各奔东西。何夏想。
她希望是前者,她祝福是前者。
有了照片之后再看这房子似乎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冰箱上贴满了两个人的照片,有早课先走的那个人会贴张便利贴提醒对方牛奶要热了再喝;灶台前会有两个人学做饭时叽里呱啦乱叫的声音,还有都累成狗时一个不甘愿地煮方便面,另一个还要挂在身上的场景;沙发上两个人躲在毛毯看鬼片,旁边还有人吓唬你,非要你躲到他怀里才算是计谋得逞。
何夏笑起来。笑了没两声,又捂住肚子。
生理期。
昨天不该喝那杯凉水,今天也不该喝那杯黑咖啡。
何夏去厕所换卫生巾,坐在马桶上发现卫生巾离自己太远,伸手够不到。何夏努力了两次,但总是差那么一点点。真说站起来走一步拿到卫生巾也不是什么大事,但何夏终于忍不住流了几滴眼泪。
和相恋五年的男朋友分手,不哭,以后的路不同早分少痛苦;工作不顺刚入职就被骂的狗血淋头,不哭,起码熟悉了工作内容摸清了领导脾性;独自生活在陌生的城市,不哭,谁没经历过深夜寂寞的阳台。但是怎么恍惚之间可以看见早起迷迷糊糊,有人帮自己挤好牙膏,还把他剃须的泡沫抹到自己脸上美其名曰帮自己清醒;可以看见实习时搞砸事情心情低落,有人开俩小时的车跑去另一个大区就为了给自己买个千层蛋糕;可以看见生理期熬夜写论文,有人心疼得又煮红糖水又帮忙整理资料……
何夏突然很迷茫,她不知道自己做出的选择究竟是对是错,她只知道如果明天要向前看,今天就允许她最后一次开个小差吧。
——*——
何夏读研期间有幸在纽约一家知名律所长期实习过,所以业务能力说得过去,来到新单位三个月也就正式转正。转正前一天,相熟的几个同事说明天得一起吃顿饭庆祝,何夏没推辞、说是该她请。
早上出门前,何夏给自己化了一个颇为精致的妆容,照镜子的时候甚至有些认不出自己是谁。昨晚她站在自家阳台吹了半晚上的风,她想起自己大学时候实习,一边哭鼻子一边整资料;想起硕士期间实习,总是能熬夜看到纽约凌晨四点的景象;也想起自己刚搬到这里的时候,还躲在厕所大哭一场。何夏没太多感悟,上海这座城市和纽约一样,不给人回顾的时间;但她此刻还是从镜子中看出了自己的成长,因为面前的人让她陌生。
对,她长大了,所以不认识自己是应该的。何夏这样想。
一群年轻人难得正点下一次班,吃完了火锅说不尽兴,又跑去KTV唱歌。何夏因为昨晚吹了风,今天嗓子不太舒服,唱了两句就坐到一边帮大家点歌。一帮看上去衣冠楚楚的律师,选的歌倒是一个比一个活泼,这边刚扭完小苹果,那边就开始喊左手指月。何夏端着酒杯听他们唱歌,身边的同事不知道和她说了句什么,她没听清,索性傻笑。
这时一个男同事走过来,示意何夏他自己点,点完就坐在了何夏边上。男同事没说什么,客气话吃饭的时候都说完了,两个人也算不上很熟,随意聊了两句就陷入沉默,好在男同事很快拿着话筒站到了中间。男同事选的歌不讨喜,热闹的氛围里唱苦情歌,怎么想怎么不合时宜,但诚然吸引了何夏的目光。
“那时候小小的你还没学会叹气
谁又能想到现在他们喊我女王
你哈哈笑的样子倒是一点没变
时间走了谁还在等呢“
来律所第一天何夏就注意到男同事的声音和吴宇很像,不是霸道小说里的低沉,而是像一汪清泉,温柔得抚慰人心。但是何夏没有想到能这么像,特别是唱起歌来的时候,特别是和何夏与吴宇初见时、唱了同一首歌的时候。
——*——
何夏和吴宇的初见和今天差不多,只不过地点是在曼哈顿的KTV。
那时候何夏读大二,因为长得漂亮、人又比较长袖善舞,在华人留学生中也算小有名气;大一时候有几个男生追过,又都以失败告终,所以才一年时间,就被人冠上了高岭之花的名头。和何夏相比,吴宇人冷话少,也不爱交朋友;在学校最被人津津乐道的,是当初有个妹子追他、坐到他车上撒娇不下来,吴宇直接把车钥匙丢给妹子,自己打车走了。
初见那天是何夏的闺蜜和吴宇的兄弟在一起,请大家一起开心一下。去KTV前,闺蜜还开玩笑说俩高岭之花凑一起,没准儿能成;何夏没所谓地笑笑,完全没放在心上,倒是闺蜜还在自言自语说怎么脱了单就是想给人做红娘。
第一眼见吴宇何夏没什么特别的感觉:虽然人长得不错,但是生人勿进的气息太重,追她的男生那么多,她才不会干热脸贴别人冷屁股的事。后来吴宇说他第一次见何夏就知道何夏对自己没兴趣,所以他就有了兴趣;何夏说吴宇怎么这么不要脸,吴宇亲她一口,又说都怪她长得太好看,选的歌也足够有趣。
那天的KTV和今天很像,一群人疯了似的唱着网上的神曲,整个包厢笑成了精神病院。何夏被人推上去,唱了列侬的Imagine;包间的气氛冷下来,刚刚起哄的男生这会儿没什么话说,有人接了句高岭之花心系天下,这段就被打哈哈过去。
何夏下台的时候吴宇正被人推上去,擦肩而过时吴宇朝她笑了笑,何夏礼貌性地点点头、回到自己的座位。
吴宇选的歌是刘若英的我们没有在一起。闺蜜和男朋友浓情蜜语,身边的朋友们嬉笑着聊一些何夏不感兴趣的东西,何夏索性就专心听吴宇唱歌。吴宇的声音很好听,真要何夏说,她觉得吴宇的嗓子比他的相貌还要出众,可惜朋友们以苦情歌太down为由,唱了一首就把吴宇赶下去。
下了台的吴宇坐到何夏身边,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一直聊到醉了满地的人。何夏看着一地狼藉,打了个呵欠,拿出手机发现已经凌晨三点半;吴宇问何夏要不要送她回家,何夏说总得等大家醒了一起走;吴宇拉着她出门,说成年人顾好自己就行了。出门前还踢了搂着闺蜜睡在沙发上的兄弟一脚,说这小子醒了会清场的-
住哪儿?-
罗岛-
今天没开车?-
不会开-
那住那么远,暴雪怎么办?-
缆车。
罗岛与纽约上东区隔河相望,平时坐地铁倒也方便,但是纽约冬天的暴风雪总是导致地铁停运,所以不会开车的何夏只能选择缆车或者打车-
为什么住罗岛?-
安全-
凌晨上一个陌生男性的车,可不像是防范意识强的人-
也是-
你不下车?-
哦,下吧-
这么晚你打车更不安全-
所以呢?-
所以还不如信我一回。
——*——
何夏没注意男同事什么时候唱完的歌,再反应过来的时候,对方已经递了纸巾在她面前。
“谢谢。”
何夏接过纸巾,轻轻擦了面颊上的眼泪——三个月了,她怎么又哭了?
“想到什么了?”对方问。
“你唱的太好,我投入进去了。”何夏避而不答。
对方没有再追问,一直到大家玩累了打算回家,二人都没有再聊这件事。
出了KTV地铁已经没有了,大家只能叫代驾的叫代驾、叫滴滴的叫滴滴。作为主人公的何夏一直等着要看每个人上车自己才肯走,男同事就陪着她。直到所有人都离开,男同事才问:“住哪儿?”
“世纪公园那边。”
“叫滴滴了吗?”
“我走两步醒醒酒再叫。”
“我陪你吧。”何夏刚要拒绝,对方接着说,“这么晚,你一个人也不安全,就当让我展现一下绅士风度。”
男同事之前在洛杉矶读书,所以二人散步的话题都是围着东海岸和西海岸转。走了可能有小二十分钟,正好一辆出租车经过,男同事拦下了车,送何夏回家;何夏推拒,男同事说自己顺路,有个人还能说说话,坚持让何夏上了车。
车到何夏家楼下的时候,男同事突然说了句:“我叫罗诚。”
“嗯?我没醉。”
“我知道,重新向你介绍一下,我叫罗诚。”
房子不大,地段也说不上多好,但上班方便,一条地铁线不用换。最重要的是,这是何夏有限的工资能租到最合适的房子了。想想好笑,在国外读了六年书,学费生活费花了家里一两百万,甚至丢下五年的感情,就回国找了份月薪勉强过万、实习期还只有一半的工作,何夏自己也说不清这是何苦。
推开卧室门才想起房子没有配床垫,还好明天是周末,何夏能有时间逛逛街。但今天她太累了,连多直立一分钟都做不到。何夏坐在沙发上,打开电视机随手调了个频道——可能是个调解情感类的节目,一个女人正声泪俱下地控诉爱人——何夏没有换台,声嘶力竭也好,涕泗横流也罢,她只是不想房间里静到连自己的呼吸声都听得见。
何夏走到吧台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凉的,生理期不该喝,但是他不在,她没有人可以指使,也提不起力气去烧一下;她甚至觉得自己没打开水龙头直接喝已经很了不起了。何夏端着水杯坐回沙发,和妈妈发了条消息说自己已经找到了房子,明天再去买些家具,就可以正式开始新生活了。
不等妈妈回复,何夏已经身子一歪,在沙发上昏睡过去。
电视里的女人还在抱怨,吵吵嚷嚷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忽黄忽绿的光打在何夏身上,像是要给这个眉头紧锁的小姑娘一点点温暖。
睡吧,明天醒来就是新的一天了。
——*——
何夏没等闹钟响起就睁开了眼睛,她伸了个懒腰、揉揉发酸的肩膀、然后打开行李去洗漱。何夏很喜欢这套房子,因为它的装修足够简单,厕所除了黑白灰就找不到第三种颜色,不像她在美国的那个家,温馨得快要把幸福溢出来。
何夏在楼下随意吃了些早点,然后搭地铁去最近的宜家。回国这点最好,想吃什么都有,不用每天纠结来纠结去考虑的也只有今天的热狗应该加酸黄瓜还是鲜黄瓜。
和很多女孩儿一样,何夏没事儿就喜欢逛宜家,买点儿有的没的装饰品,把她的小窝填满。但是今天何夏逛宜家的目的很明确,她只需要一张床垫、一张书桌,充其量再买几个收纳盒整理化妆品。
挑书桌的时候何夏有些恍惚,她还记得那个时候每天要看很多条文,吴宇和她用一张书桌,也不好好学,就知道骚扰她,索性她就跑到宜家又买了一张桌子。吴宇看到桌子的时候嘴角就耷拉下来,满脸写着老子随时给你拆了丢掉。
吴宇是何夏在美国的男朋友。
何夏摇摇头,选了另一张书桌,结账的时候又变主意,买了美国的同款——总归要敢于面对过去,才能和过去真正道别。
宜家的瑞典肉丸是何夏的唯一选择,再配上沙拉和黑咖啡,稀里糊涂地就能糊弄过去一餐。以前住曼哈顿,何夏老琢磨着去唐人街吃一顿,现在回了国内到处中餐,她反倒不在乎了,随便吃两口满足胃的需求就行,味蕾不甚要紧。
下午何夏请人把买的家具搬好就开始大扫除。这房子不大,打扫起来不怎么费力。移沙发的时候何夏在沙发底下发现了一张拍立得,看着是对小情侣,可能是这房子上一任租户。
也不知道他们是因为结婚搬走,还是像她和吴宇一样、各奔东西。何夏想。
她希望是前者,她祝福是前者。
有了照片之后再看这房子似乎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冰箱上贴满了两个人的照片,有早课先走的那个人会贴张便利贴提醒对方牛奶要热了再喝;灶台前会有两个人学做饭时叽里呱啦乱叫的声音,还有都累成狗时一个不甘愿地煮方便面,另一个还要挂在身上的场景;沙发上两个人躲在毛毯看鬼片,旁边还有人吓唬你,非要你躲到他怀里才算是计谋得逞。
何夏笑起来。笑了没两声,又捂住肚子。
生理期。
昨天不该喝那杯凉水,今天也不该喝那杯黑咖啡。
何夏去厕所换卫生巾,坐在马桶上发现卫生巾离自己太远,伸手够不到。何夏努力了两次,但总是差那么一点点。真说站起来走一步拿到卫生巾也不是什么大事,但何夏终于忍不住流了几滴眼泪。
和相恋五年的男朋友分手,不哭,以后的路不同早分少痛苦;工作不顺刚入职就被骂的狗血淋头,不哭,起码熟悉了工作内容摸清了领导脾性;独自生活在陌生的城市,不哭,谁没经历过深夜寂寞的阳台。但是怎么恍惚之间可以看见早起迷迷糊糊,有人帮自己挤好牙膏,还把他剃须的泡沫抹到自己脸上美其名曰帮自己清醒;可以看见实习时搞砸事情心情低落,有人开俩小时的车跑去另一个大区就为了给自己买个千层蛋糕;可以看见生理期熬夜写论文,有人心疼得又煮红糖水又帮忙整理资料……
何夏突然很迷茫,她不知道自己做出的选择究竟是对是错,她只知道如果明天要向前看,今天就允许她最后一次开个小差吧。
——*——
何夏读研期间有幸在纽约一家知名律所长期实习过,所以业务能力说得过去,来到新单位三个月也就正式转正。转正前一天,相熟的几个同事说明天得一起吃顿饭庆祝,何夏没推辞、说是该她请。
早上出门前,何夏给自己化了一个颇为精致的妆容,照镜子的时候甚至有些认不出自己是谁。昨晚她站在自家阳台吹了半晚上的风,她想起自己大学时候实习,一边哭鼻子一边整资料;想起硕士期间实习,总是能熬夜看到纽约凌晨四点的景象;也想起自己刚搬到这里的时候,还躲在厕所大哭一场。何夏没太多感悟,上海这座城市和纽约一样,不给人回顾的时间;但她此刻还是从镜子中看出了自己的成长,因为面前的人让她陌生。
对,她长大了,所以不认识自己是应该的。何夏这样想。
一群年轻人难得正点下一次班,吃完了火锅说不尽兴,又跑去KTV唱歌。何夏因为昨晚吹了风,今天嗓子不太舒服,唱了两句就坐到一边帮大家点歌。一帮看上去衣冠楚楚的律师,选的歌倒是一个比一个活泼,这边刚扭完小苹果,那边就开始喊左手指月。何夏端着酒杯听他们唱歌,身边的同事不知道和她说了句什么,她没听清,索性傻笑。
这时一个男同事走过来,示意何夏他自己点,点完就坐在了何夏边上。男同事没说什么,客气话吃饭的时候都说完了,两个人也算不上很熟,随意聊了两句就陷入沉默,好在男同事很快拿着话筒站到了中间。男同事选的歌不讨喜,热闹的氛围里唱苦情歌,怎么想怎么不合时宜,但诚然吸引了何夏的目光。
“那时候小小的你还没学会叹气
谁又能想到现在他们喊我女王
你哈哈笑的样子倒是一点没变
时间走了谁还在等呢“
来律所第一天何夏就注意到男同事的声音和吴宇很像,不是霸道小说里的低沉,而是像一汪清泉,温柔得抚慰人心。但是何夏没有想到能这么像,特别是唱起歌来的时候,特别是和何夏与吴宇初见时、唱了同一首歌的时候。
——*——
何夏和吴宇的初见和今天差不多,只不过地点是在曼哈顿的KTV。
那时候何夏读大二,因为长得漂亮、人又比较长袖善舞,在华人留学生中也算小有名气;大一时候有几个男生追过,又都以失败告终,所以才一年时间,就被人冠上了高岭之花的名头。和何夏相比,吴宇人冷话少,也不爱交朋友;在学校最被人津津乐道的,是当初有个妹子追他、坐到他车上撒娇不下来,吴宇直接把车钥匙丢给妹子,自己打车走了。
初见那天是何夏的闺蜜和吴宇的兄弟在一起,请大家一起开心一下。去KTV前,闺蜜还开玩笑说俩高岭之花凑一起,没准儿能成;何夏没所谓地笑笑,完全没放在心上,倒是闺蜜还在自言自语说怎么脱了单就是想给人做红娘。
第一眼见吴宇何夏没什么特别的感觉:虽然人长得不错,但是生人勿进的气息太重,追她的男生那么多,她才不会干热脸贴别人冷屁股的事。后来吴宇说他第一次见何夏就知道何夏对自己没兴趣,所以他就有了兴趣;何夏说吴宇怎么这么不要脸,吴宇亲她一口,又说都怪她长得太好看,选的歌也足够有趣。
那天的KTV和今天很像,一群人疯了似的唱着网上的神曲,整个包厢笑成了精神病院。何夏被人推上去,唱了列侬的Imagine;包间的气氛冷下来,刚刚起哄的男生这会儿没什么话说,有人接了句高岭之花心系天下,这段就被打哈哈过去。
何夏下台的时候吴宇正被人推上去,擦肩而过时吴宇朝她笑了笑,何夏礼貌性地点点头、回到自己的座位。
吴宇选的歌是刘若英的我们没有在一起。闺蜜和男朋友浓情蜜语,身边的朋友们嬉笑着聊一些何夏不感兴趣的东西,何夏索性就专心听吴宇唱歌。吴宇的声音很好听,真要何夏说,她觉得吴宇的嗓子比他的相貌还要出众,可惜朋友们以苦情歌太down为由,唱了一首就把吴宇赶下去。
下了台的吴宇坐到何夏身边,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一直聊到醉了满地的人。何夏看着一地狼藉,打了个呵欠,拿出手机发现已经凌晨三点半;吴宇问何夏要不要送她回家,何夏说总得等大家醒了一起走;吴宇拉着她出门,说成年人顾好自己就行了。出门前还踢了搂着闺蜜睡在沙发上的兄弟一脚,说这小子醒了会清场的-
住哪儿?-
罗岛-
今天没开车?-
不会开-
那住那么远,暴雪怎么办?-
缆车。
罗岛与纽约上东区隔河相望,平时坐地铁倒也方便,但是纽约冬天的暴风雪总是导致地铁停运,所以不会开车的何夏只能选择缆车或者打车-
为什么住罗岛?-
安全-
凌晨上一个陌生男性的车,可不像是防范意识强的人-
也是-
你不下车?-
哦,下吧-
这么晚你打车更不安全-
所以呢?-
所以还不如信我一回。
——*——
何夏没注意男同事什么时候唱完的歌,再反应过来的时候,对方已经递了纸巾在她面前。
“谢谢。”
何夏接过纸巾,轻轻擦了面颊上的眼泪——三个月了,她怎么又哭了?
“想到什么了?”对方问。
“你唱的太好,我投入进去了。”何夏避而不答。
对方没有再追问,一直到大家玩累了打算回家,二人都没有再聊这件事。
出了KTV地铁已经没有了,大家只能叫代驾的叫代驾、叫滴滴的叫滴滴。作为主人公的何夏一直等着要看每个人上车自己才肯走,男同事就陪着她。直到所有人都离开,男同事才问:“住哪儿?”
“世纪公园那边。”
“叫滴滴了吗?”
“我走两步醒醒酒再叫。”
“我陪你吧。”何夏刚要拒绝,对方接着说,“这么晚,你一个人也不安全,就当让我展现一下绅士风度。”
男同事之前在洛杉矶读书,所以二人散步的话题都是围着东海岸和西海岸转。走了可能有小二十分钟,正好一辆出租车经过,男同事拦下了车,送何夏回家;何夏推拒,男同事说自己顺路,有个人还能说说话,坚持让何夏上了车。
车到何夏家楼下的时候,男同事突然说了句:“我叫罗诚。”
“嗯?我没醉。”
“我知道,重新向你介绍一下,我叫罗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