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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出走 3
    “你怎么知道我家地址?”

    常铮铮像个机器一样,只会重复这一个问题,代绍飞听得忍俊不禁。

    那男人无奈已极,连着叹了两口气:“唉!唉!是不是我必须供出你的朋友,咱们才能正经聊天?”

    “你怎么知道我家地址?”

    “好好好,我告诉你,咱开诚布公地沟通一下。你有个朋友,姓马,就是他把你老家的住址告诉我们的。”

    “姓马?我没有姓马的朋友!”

    常铮铮终于说了别的话,她似乎充满疑惑,再三沉吟:“姓马……姓马……该不会是马旭吧?一个额头上有伤疤的男的?他凭什么自称是我朋友?他只不过是我好朋友的男朋友而已,一个赫赫有名的渣男!”

    “确实挺渣,就你这地址,他收了五千块钱。”

    常铮铮发出一声冷笑:“活该!你们收钱打假球,他收钱卖地址,海西人不是习惯用钱解决问题吗?”

    “嗯,没错,那一场比赛,我们确实收了钱。”那人居然直接承认了这件事,或许是因为隐瞒不住了,又或许是为了向她表示坦诚,“不过,从第二节开始,我们就是真刀真枪的在打硬仗了。你那场手风太顺,我的队员压力太大,毕竟我们也怕输得难看,所以就默许了她们动真格的。当时,双方比分胶着,两支队伍都杀红了眼,哪还有人记得要打假球?不然,最后也不会有人对你犯规了,你说是吧?”

    常铮铮沉默不语,那人又补充一句:“你想,如果你只是靠假球赢的,我何必来找你?”

    “也就是说,我们真的打赢了那场比赛?”

    “没错,你打逆风球的能力,我们都很激赏,所以千方百计想要引进你这个人才。”那人滔滔不绝地说,“很快,我们还要引入强力外援,实力跟现在不可同日而语。远大俱乐部今年得到了不少资金扶持,可以纠集最好的球员,组成一支全新的队伍,横扫对手。不是我吹,等到下个赛季,在B级联赛的赛场上我们将没有对手,等我们升入A级联赛,干掉大曜也迟早的事……”

    常铮铮打断了他:“嗯,以后每个赛季先把冠军奖杯发了,然后再打。”

    “是的,远大总冠军那一天,指日可待!”

    “我认为,篮球的荣耀,并不在于奖杯。”常铮铮终于正面表态了,“竞技精神是热血的拼搏、奋斗,是所有队员全力以赴的投入。虽然我喜欢库里,但我不喜欢五巨头时期的勇士队,毫无悬念的比赛谁想看?我是个篮球运动员,不是赢球运动员,不适合你们队伍,请回吧。”

    “你——不再考虑考虑?”

    “恕我直言,自从出了打假球这事,老子撒尿都不朝海西方向!”

    “那也恕我直言,一个职业球员,离开篮球,你将一无是处!”

    “呵呵,”常铮铮满不在乎地轻笑了两声,清亮的声音格外悦耳,“就算我一无是处,我喜欢的人还是全场最佳,只要有他在,我的主队你永远赢不了。”

    听了这句话,代绍飞莫名一阵热血沸腾,握了握拳。

    那人忿忿不平:“我们迟早打败大曜!”

    “打败了再说,放嘴炮没用。”

    “你要是后悔了,随时来找我!今天就聊到这儿,告辞!”那人悻悻地推门而出,正好跟门外的代绍飞打了个照面,两人同时一怔,那人是个胖乎乎的光头老者,竟然是远大俱乐部的球队经理亲自来了。

    他认识代绍飞,狠狠地翻了个白眼,一脸晦气:“你来干啥?又来捡便宜?”

    “探望队友。”

    代绍飞往旁边让了让,语态谦逊。

    老者趾高气昂地哼了一声,吸了口气,堪堪将肚子挤出门,跟他擦肩而过。

    常铮铮听到谈话声,探出头来看了一眼,猛看见代绍飞站在自己家门口,她机灵的眼神一秒变呆滞,还保持着伸长脖子的姿势,看起来像只被石化的王八精一样,傻站了半天。

    代绍飞咳嗽一声:“我今天来——”

    常铮铮打量一眼自己的睡衣,等不及听他说完话,拔腿就往屋里跑。

    “对不起,我先换个衣服!”她一边跑,一边大声道歉,“早上起得猛,穿错了!你随便坐,等我一下!”

    唰一声,她拉起了衣柜旁边的帘子。

    代绍飞迈步走进屋去,这套老房子50平米不到,划出一间小小的独立厨房,但是没有卫生间,客厅也是卧室,空落落地摆着方桌、椅子和一张大床。墙上挂着各各种照片,还有一张放大的全家福相框。屋内没有阳台,只在西边靠窗的天花板上装了个升降,用来晾衣架。

    这房子很小,很旧,却不乱,收拾得整齐有序。

    代绍飞环顾了好几圈,墙上照片也看了好几遍,等得眉头紧皱,终于忍不住打破沉默,问道:“我有点饿,你吃过饭了吗?”

    “没有没有。”

    常铮铮回答着,掀开帘子,袅袅婷婷地走了出来。

    她一化妆,就凸显出浓眉大眼的优势了,粉黛含丹,顾盼生姿,带着小尾巴的眼线勾魂摄魄。睡衣已经换下了,她穿着一袭黑色长裙,设计师可能刚看过成人版《木乃伊》,将略带弹力的细条纹面料设计成了绷带包裹风格,肩胛处有对刺绣的翅膀,镂空、透视、露背,开衩处若隐若现的大长腿能一脚扫飞七八个人。

    不至于惊艳,但有一种独特野性的美。

    现在,瞠目结舌、伸长脖子像王八精一样的,是代绍飞了。

    ——这个蠢货,在自己家里为啥穿得这么风情万种?

    ——呸呸,明明是伤风败俗!

    “你穿的什么鬼?”代绍飞略有点尴尬,下意识看了一眼门外,“怎么着?你打不过我,就想败坏我老代家名声?”

    常铮铮手里拿着一个卷发棒,正在熟练地摆弄头发:“我自己的行李都丢球队宿舍了,这些衣服是我大侄子给我置办的,这件还是今年新款,叫什么……天使之翼……其实我也觉得穿着不舒服,是不是特别难看?”

    “还行,一般难看。”

    代绍飞话一出口,常铮铮的脸色瞬间变得沮丧,把卷发棒一扔,也不想捣饬了。

    “咳,呃,这个铁家伙,是什么玩意?”代绍飞见自己又把天给聊死了,咳嗽一声没话找话,硬着头皮对女性用品表达好奇。

    常铮铮拿鞋的动作一顿,翻起眼珠子瞪着天花板苦苦思索了半天,坚定地回答:“压住头发并把头发卷起来器!”

    代绍飞面皮一阵乱抽搐,言不由衷:“好……好名字……”

    只见她穿了一双麂皮绒的平底绑带凉鞋,妆扮得像个女王似的,然后猛地拎起一个电瓶,往肩膀上一架,雄赳赳地走向门外。

    代绍飞受惊了,紧紧捂住胸口,望向她那玲珑有致却又气宇轩昂的背影,突然有几句歌想唱:你扛电瓶的动作认真的吗,小小的动作伤害还那么大,我只能扮演个废物,才能看你扛着它,你越有力气我越害怕,电瓶要放得下……

    常铮铮蹲在地上,把电瓶安进电动车,裙摆拖在草地上也丝毫不在意。

    “走,带你去吃饭!”

    她戴上帅气的大红头盔,锃亮的防风镜扣在脑门上,下巴一扬,示意他上车。

    代绍飞十分尴尬,他感觉这辆电瓶车还没自己一条胳膊长,但是主人家已经发话了,他只好走上前去,抬腿跨坐在后座。尽管两只大脚能放四分之一在后座踏板上,但他屈起的膝盖都快碰到自己肩膀了,只有拼命把四肢和身体往后仰,才能不挨着前面开车的大姑娘。

    可怜一个快两米的壮汉,蜷缩在一辆小型女式电瓶车后座,人生头一回感觉自己特别虚弱,一路上好几次险些在车子拐弯时掉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