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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出事
    沈云笙依旧三天两头去硕言堂里,尤其这几日正赶上裴老讲课,平日里裴老忙着游走四方讲学,这阵子打算回都城休息,顺便就来讲讲课。

    对沈云笙来说这已是习惯,几日不去就浑身不舒服。若不是碍于自己是女儿身,兴许她也像周元昌那样住在那里,一想到此,就觉得浑身上下都是自由自在的。

    好在葛继萍最近忙着云雅嫁人的事顾不得她,让她出入更加方便。葛氏十分担心自己女儿进了侯府被人瞧不起,又是专门请都城里有头有脸的嬷嬷悉心调教,又是教沈云雅各种正妻管家之道,好不容易得闲了还得会客,张家的李家的,凡是都城里稍微有头有脸的高门夫人,恨不得把沈家的门槛儿踩烂,一时间风光无两。后来葛继萍终于是身心俱疲,便吩咐了管家,以后若有人来先看帖子,若是无关紧要的,便直接回绝了。

    沈云笙这日到了硕言堂,便直接穿过二门字去了西边周元昌那间无名斋,租住这些物资也需一些银两,只是很少,只当是给社里捐钱。而这期间大部分时间岑启都在,大家一起也不拘说什么,哪怕是各自看上一晌午的书,或是听得哪位先生讲讲经义,便能心满意足一天。

    只是自从那日张连气哄哄的走后,这段时间便再没见他,问过了好些社里的人,也都不知道他干什么,去了哪里。

    “哎你们听说了么?谷老前几日已替槿艳馆里的柳眉姑娘赎了身,而且还是八抬大轿明媒正娶回家的,气的家里的大夫人一怒之下回了娘家。说什么也不愿再回来。”周元昌有些八卦,说着将壁间挂的古琴取下来擦拭着。

    “那谷老怎么说?”岑启本躺在榆木凉榻上有一页没一页的翻着书,听到这事儿忽然来了兴趣。

    “能怎么说,现如今柳眉姑娘是被谷老捧在手心里的,说什么便是什么,家里的小儿子都没带,大夫人离家走了总归还是要回来的。听说现在那园子里就谷老和柳眉姑娘住,惬意的很呐。想着曾经我也是与柳眉姑娘月下对饮的人,那品貌,那才情,句句话都说的让人舒坦,也难怪谷老爱不释手呢。”

    沈云笙在书房外的台阶上一边盘腿晒太阳,一边吃着矮几上的各种卤味,静静地听他们说话。矮几是岑启搬出来的,这十几种红卤也是他亲自去西城的‘斤五十足’店里买来的,他不知道沈云笙喜欢吃哪种,便一股脑儿的每种来一些。用他的话就是这弟最近清瘦了,该补补了。

    沈云笙也不占他便宜,回头写几首诗几幅字,就当是还了。沈云笙在西城书市也算是有点名气,随随便便一副字也能卖几两银子。

    她边吃边说道,“社里的风流才子不少,风月场上能有几个柳眉?当初谷老被人诬陷科考替人舞弊,收受贿赂下了大狱,那柳眉也是贴了多少家当隔天天的去牢里照料。兴许那时谷老便动了真情了。现如今这样也是情理之中。再看凤平兄,一朝家道中落,流放的流放,逃难的逃难,平日里那如胶似漆的姐儿,连面都不愿见,给了几两银子终于见上一面了,你们猜怎么着,那姑娘竟要把那时当作定情信物的素银戒指要回去,气的凤平兄跑到湘河边上大哭了一场,从此就没了音讯。唉。”

    岑启看着沈云笙边吃边说,嘴角还沾了油也全然不在乎,倒是十分可爱的模样。于是从宽袖里掏出了自己的白帕子,“吃都堵不上你的嘴,拿着。要我说,想要在风月场所混的如鱼得水,你既得会逢场作戏,吟诗作对,又不必轻易许诺什么,就算猜到了对方打着十八个弯,也只能看破不说破,说破了就没了那份意思了,认真了到头来甩也甩不掉。”

    “嘿,浮曦,不愧是如珩首屈一指的首富公子,这烟花地玩的有模有样的,真叫人佩服呐。”周元昌说的有些阴阳怪气,还用他那粗糙的指尖在古琴上拨拉了两声儿。

    “去去去,在社里呆久了,谁不想做个风流倜傥的公子,要说会名妓,养小妾,我如今孑然一身已经很保守了好不好。偏你说这些混账话。倒是你,明明有妻儿,整日却呆在堂里,是何居心!没得哪天被我抓住,让你下不来台。”

    岑启跟谁都能斗嘴,无论对方什么脾性,都能逗上两句,好像不斗就不会和人相处了。沈云笙啃着鸡腿儿,哈哈的笑出了声,在这里她总爱这么开怀大笑。

    “哎浮曦兄,可别介,咱们不兴动真格儿的,我你还不知道,家里老婆带着两孩子,就那么巴掌大点的地方,我能干什么?倒不如在这里清净。眼看着这年头一过,再过几月就到大试,对了,黎烛兄,你才学匪浅,为何从不科考,你要应考,必能出人头地。”

    沈云笙不想吗?心里一千一万个想,若这条路她能走,必定是要鹤立鸡群,不弄个状元也得是个榜眼探花,凭她对于读书的痴迷,她有这份自信。八股文对旁人来说味同嚼蜡,看的天昏地暗,自己却是极有兴趣,四书五经更是早已烂熟于心。但自己身份特殊,这事儿自然不敢想。“大丈夫志在四方,不拘泥这些。若有才学,只要利于民利于天下,到哪都一样。”

    “你看看,你看看人家这境界,浮曦兄,咱们可得学着点。”周元昌没往深里想,自顾自的将沾了灰的七弦古琴擦拭干净。

    只是这会儿岑启没有搭话,他其实一只在想这个问题,黎烛的才学别说在社里,就算是放眼到整个都城也是出类拔萃的,平日里说话引经据典,更是一手好文采,她很想出头,身上每一根毛发都想,可是科考本应是最直接的路,可她却从不尝试。岑启曾经也问过沈云笙,可得到的回答和刚才说的差不多,让人不足相信。

    此时陈阿水从外头进来,真是冤家路窄,他看到沈云笙,沈云笙却装作看不见他。那陈阿水自上次输了射箭比赛之后,本以为会对他们更加针锋相对,打击报复,却不想却收敛了些。

    他大步走过来,也不管别人搭不搭理他,抻着粗壮结实的脖子,“呦,这么多红卤,沈兄吃的完吗?”

    还不等沈云笙开口,岑启就立刻从榻上跳下来,毫不客气道,“吃不吃的完和你有关吗?走开,别挡着沈兄晒太阳。”

    放到平日里,陈阿水必定得恼,再多说一句,估计得上手打起来也未可知。谁知他只是啧啧了两声儿,“自己的好兄弟在城外苦哈哈的布粥赈济,你们却在这晒着太阳大口吃肉,啧啧,不应该呀。”

    沈云笙乍一听,忽觉得不对,嘴里的鸡腿儿瞬间不香了,她霍的起身,急切地问道,“你说什么?谁在布粥赈济?”

    “谁?张品鹤啊。我刚从城外回来,那边人山人海的,都快要把人挤死了。幸亏我骑着马,否则都挤不进来了。真是造孽,那么多灾民,就他和几个不知从外头哪里招来的人,我看着都累。哎哎哎,你们平日里和人家称兄道弟的,关键时刻可不能掉链子,赶紧去帮帮人家啊。”陈阿水说完不怀好意的笑了笑,甩了袖子走了,他现在巴不得这几个人赶紧过去凑热闹,到时候一个也跑不掉!

    陈阿水这一走,沈云笙呆滞在原处,她越想越不对,“糟了,糟了浮曦!”

    他这一说倒把屋子里其余两个人弄的紧张兮兮的,“怎么了怎么了。”

    沈云笙来不及多做解释,恍惚间看了眼他们,“走!快跟我出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