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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喜闻乐见的沈老师
    也许楚楚这辈子都想不到,他们会以这样的方式,这样的身份再次相遇。

    楚楚刚上高二那年,四班换了个班主任。开学那天,教室的门被一个人推开,周围聒噪的话语声突然静下来了。楚楚玩3D版贪吃蛇正玩得爽,没功夫抬头去看班主任啥样,不过以她的经验来看,她的班主任应该就是一个事又多又刻薄的老大爷没跑了。

    “我是你们的新班主任兼物理老师,很不幸,今后三年中你们每天都得看着我这张老脸,不过别难过,我人很好的。我叫沈上时。”他转过身,一手插着西裤裤兜,一手用粉笔在黑板上写着“沈上时”三个龙飞凤舞的大字,温雅的声音带着点玩味的意味。

    楚楚猛地抬起头,看向站在讲台后双手撑着桌子的那人。

    他还是穿着白衬衫,袖口随意挽起,脖颈处的领带歪歪斜斜,这样有点玩世不恭的男人,怎么看都不像一个老师。

    温暖的阳光落满教室,将他侧脸轮廓勾勒得完美无瑕,那轻轻敲着讲台的几个手指白皙修长,手背蜿蜒的蓝色静脉如同山峦起伏。

    楚楚怔怔地看着沈上时的一举一动,放在下面拿着手机的双手微微颤抖。这么多年了,他一点都没变,依旧是初见时的那个眉目风流,玩世不恭的妖孽。

    “你们可以在我课上吃零食,睡觉,玩手机,你们可以谈恋爱,不写作业,跷课。我对你们没有太多的要求,只做到三个字。”

    说罢,他又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了三个大字:“仁、信、义。”

    “学会学习前,先要学会做人。”

    同学们和他们的小伙伴都惊呆了!

    “啪”的一声,楚楚的手机从她手里滑落,摔在了地上。

    他向最后一排眺望过去,一双弯起的笑眼里带着狡黠:“第三排倒数第二个那个女生,来,你过来。”

    刹那间,楚楚身后亮起十八盏灯笼,全班同学的目光都集中在自己身上。她不知沈上时要做什么,只是茫然地站了起来,茫然地走了过去。

    他右手扶着她的肩头,对学生们道:“从今天开始,楚楚同学就是物理课代表,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窗外粉白花瓣累满枝头,麻雀叽叽喳喳笑个不停。

    那天的天是那么蓝,大片大片的云朵在空中翻滚如浪,空气中飘满嫩草与泥土混合的味道。夏日的阳光烂漫得耀眼,倾泻着镀在黑板上的那“仁、信、义”三个大字上。  

    然而,自从沈上时归来,成为楚楚的班主任之后,她发现自己再也找不到像小时那样对他的感觉了。时间冲淡了她对他的认知和情感,令他看起来很陌生。她对他的话也少了很多,因为她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口气和姿态对他说话,她已经长大了,不是那个一个甜筒就被忽悠走的小女孩了。

    不过这并没有减少两人之间的沟通,一是这俩抬头不见低头见,二是沈上时不仅不像楚楚小时候那样总是哄着她,反而总拿话逗她,嘲笑她的傲娇和愚蠢,楚楚这么怎能不还嘴?只要两人能碰面,就会充斥着一股浓郁的硝烟味。

    但她在沈上时的嘴下根本占不到一点便宜。于是她打算用计谋,与他斗智斗勇。沈上时比她大十二岁,见过的人比她卖过的蠢还多,而他本身也是阴险狡诈,诡计多端。结果可想而知,多半都是楚楚“马革裹尸”,死在沈上时脚下,但她心存不甘,于是锲而不舍,屡败屡战,然后……屡战屡败。

    而楚楚最讨厌他的一点是,他在外面总惹上桃花债,经常有女人找上门要他负责。她平生最恨渣男了,只要看到电视上或者生活中有这样的生物出现,就恨不得将他们一个个都阉了。渐渐地,沈上时在楚楚童年的仅有的那么一点好感,便荡然无存了。

    总之,自从楚楚成为沈上时的学生那天开始,他们之间的战争比结婚十年的夫妻还多。

    两年后,楚楚顺利从高中毕业,考上了师范大学。她本以为可以摆脱沈上时这个大梦魇,却没想到,在她大四那年,她要来到十三中,也就是沈上时所任教的学校实习。不仅如此,她还做了他的实习学生……

    一个喜闻乐见的故事,就这么敲着锣打着鼓的拉开了帷幕。

    暮冬时节临近晌午的阳光淡薄清澈,轻盈的洒满北都的整座城池。十三中的高三学生在上课,一间间教室里严肃静穆。一个突如其来的女人叫喊声,使得五层高的教学楼的每间窗户都探出了一个个脑袋,争先恐后地望着校门口,生怕错过了什么好戏,就连老师们将上课之事抛在脑后,好奇地向外张望。

    “沈上时你给我出来!你竟然欺骗我的感情!有本事出来啊,别躲在里面不出声!我知道你在!”

    ……

    “这是这个月第四个女人为了沈老师来学校闹事了!”

    “哦耶!沈老师终于破纪录啦!我赢了,拿钱来!”

    办公室里,几个年轻的老师聚在一起开着玩笑。

    “沈老师,沈先生,沈爷!您有没有在听我说话!瞧见没有,又来了,您究竟欠下了多少风流债啊?对,我是没资格管你的生活作风,但你也不能影响到学校啊!”校长一身西服革履,焦头烂额,在那里几乎捶胸顿足。

    办公桌前面,坐着一个漆黑短发的男人,男人正玩着ZIPPO打火机,他坐姿很随意,翘着二郎腿,一根黑色领带歪歪斜斜地挂在脖颈间,敞开的白色领口露出细腻洁白的皮肤,隐约间似是能看出一道伤疤。他搭在椅子的扶手上,右手夹着一根烟,烟雾缭绕间,眉宇间飞扬着那么一点恰到好处的风流与风情。

    沈上时仿佛没有听见一旁校长聒噪而焦急的声音,只是自顾自抽着烟,看上去很享受的样子。

    校长走到办公桌旁,喝了口已经凉了的茶,看着他悠哉懒散的模样气儿不打一出来,他瞪向沈上时:“你有没有听见我说话!怎么这么多年了你都没有一点变好的意思呢?”

    其实沈上时曾经就读于这所学校,那时候校长还只是个德育处主任,他每天听到女生们谈论最多的话题便是:沈上时帅呆了。

    沈上时小时候是个小妖孽,他的妖孽之处不在于空得一副美皮囊,也不是气质妖娆,而是阴!关于这点不说别的,就拿他打群架举例,一群人中,他可能不是那种能打的,但要说起来谁打架最他妈不是个东西,那绝对是这个在他人眼里就是个小白脸的沈上时无疑。

    地中海校长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他非但没有改邪归正,而是修炼成了一只老妖孽。从前的轻狂与轻挑都没了,更多的是成熟稳重,遇事沉着冷静,演技比过去逼真十分,更加老练狡诈,仿佛演戏已经深入到他骨子里一般。而唯一不变的,就是他与生俱来的那股子妖气和无情无义。有一次,副校长收了一名家长的钱,就要开除另外一名学生。因为这件事,沈上时和副校长吵了起来。据可靠消息,沈上时利用他强大的侦查能力收集了这位副校长在外风流的照片,令其身败名裂。

    所以说,比起现在他总喜欢背后捅刀子,他小时候打架阴损真不算什么。他行为恶劣这点着实遭不少人骂,骂他不是个英雄,而且是边吐血边骂,肝肠寸断。

    如今更让所有人都想不到的是,他在五年前竟然成为了一名物理老师,回来‘报效母校’。十三中不少人谈论到他时,都感叹道:造孽啊,真是造孽。咱学校是不是建的地方不好?

    老妖孽终于开口,懒散的声音出奇地好听:“唉,我以为自己早就年老色衰,没有小姑娘爱了,谁知道这段日子突然又有那么多小姑娘投怀送抱,我要是拒绝了人家,得多伤人心啊……”他坐直了身子,一本正经地说,“要不这样吧,我改喜欢男人,您看行吗?”

    一句话,气得校长肝儿颤,他颤抖着食指,指着沈上时,一副想要把他千刀万剐的模样。

    “你!你啊!真是肉烂嘴不烂啊!你在外闯荡了这么多年,难道就没有因为这张嘴而结下的仇家吗?”

    沈上时挑着眉毛认真想了良久,道:“好像还真有,不过……都没什么好下场。我记得曾经有个公子哥因为我抢了他未婚妻追杀了我半年多,最后自食其果……唉,造孽啊!话说回来我还是帮他呢,那姑娘跟他爹跟了两年了他都不知道,唉……”故作惋惜的叹了口气,好像真的替人家感到很悲伤。

    沈上时说着,又从裤兜里又掏出烟盒,将烟盒立着,拍了拍,一支烟很听话地从里面挤出来了,他用嘴将它叼出来,旋即抬起头,咬着烟,对校长道:“来一根吗您?”

    校长吐出一口老血,差点跪倒在地!“苍天,这是天要亡我啊!”

    校门口,看门王大爷捧着个保暖杯,唯唯诺诺地走上前,对那风姿绰约的女人道:“您要不喝点水,先歇歇再喊?对了,我那有个喇叭,您用吗……您……哎呀呀,您别瞪我呀!”王大爷说完,笑哈哈地走开了。

    这时候有几个男生在那起哄:“阿姨,您觉得沈老师厉害吗?”

    一句话,引得所有人大笑起来。

    楼下,那名少妇得意地抱臂,笑骂道:“废话!”

    话音未落,就听到有个朋克头的男孩从一旁鬼哭狼嚎怒冲而来:“你给我滚!你给我滚!沈老师才不喜欢女人,他喜欢的是男人!他喜欢的是我!别拦着我!我要烧死这对异性恋!”

    一旁,两个身穿校服、一副不良少年模样的学生劝着他。这两个人,一个圆寸男孩又矮又胖,一个咖色卷发少女,脸上化着浓妆。

    凌晓晨、胖子于亮和卷发少女张笑笑,不良少年三人组终于惊艳登场!

    不少学生开始奔走相告:原来沈老师喜欢男人!沈老师真是越来越有爱了!

    这时楼上有人大喊:“我捐十升汽油!”

    “我捐二十升!”

    胖子于亮一边拦着他一边冲那女人挤眉弄眼:“阿、阿姨,您还不快走,这孙子要急了他能杀人!”

    那个鬼哭狼嚎的人正是凌晓晨,朋克头,身材高挑,小麦肤色,脸庞帅气。

    凌晓晨悲痛欲绝,声泪俱下。此时,他从怀中拔出一把锃亮餐刀,向那女人冲去。

    哪知那女人竟然临危不乱,侧身将男孩的右手手腕擒住,“咔嚓”一声,那男孩的手被她反手扭转成九十度,刀子“哐啷”一声落在地上。

    一旁的人不约而同倒吸一口冷气,这女子身手了得啊!而这仨,这次演得也太逼真了,刀都亮出来了!

    三人当场全部傻眼,凌晓晨的眼泪“唰”的就下来了……他“嗷”的一声喊了出来:“我就说我不干,你们非让我干!你大爷的,快送老子去医务室!”

    这回,他是真哭了!

    此时,看门王大爷突然跌跌撞撞从保安室冲了出来,惊慌失措地指着五楼楼顶,吓得他直结巴:“你们看、看、有人……好像有人要跳楼!”

    五楼楼顶,冷风猎猎,一个身材单薄的少女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一副巨大又笨拙的黑色眼镜框不和谐地架在她小巧的鼻梁上,长长的马尾辫和皮筋上的杰尼龟在空中悲壮地飞扬。

    眼前,只要她踏出一步,她就光荣牺牲了。原来……喝西北风就是这种感觉啊!她吸了吸冻得发红的鼻头,冷得她不由然哆嗦了几下。

    但为了保住学校的名誉,她别无选择!

    这究竟是为什么!为什么她大学的实习学校,会是沈上时任教的学校?难道上天还嫌自己在高中时期被他黑得不够惨么!

    楼下,不良少年组合不约而同道:“二楚又要来卖蠢了……”

    王大爷的喊声直带哭腔对楼上的楚楚喊道:“快下来吧,校长说加薪了!”

    “喂!楼下的女人!你要不要和我比比谁更爱沈上时?你要比我更爱,你就上来从这跳下去,否则,你就赶紧离开这里!”

    楼下,不良少年三人组之一胖子于亮大喊道:“楚老师,老师您可别冲动啊!”

    他瞥了眼站在一旁的少妇,那少妇冷哼一声,喊道:“跳啊,有种你跳啊!就算你为了他死,他哭都不会哭一下!”

    楚楚顿时风中凌乱了,沈上时脸皮得有多厚,才能惹上这么一条毒蛇。

    “我跳了啊——”

    “我真的跳了啊——”

    这种蠢笨的方法只有她想得到,这正应了她的亲戚们评价她的一句话,“除了会考一百分,她一无是处。”

    这时候,一群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在楼下指指点点,还有人报了案,警察一路喧嚣,风尘仆仆而来。

    一名三十岁左右的男人下了车,警服笔挺干练,旁边一个戴着墨镜的大叔道:“您戴墨镜了么?”

    “戴墨镜干嘛?看日食啊。”

    “看日食没有看跳楼好玩!”

    男人点了点头,旋即从裤兜掏出一盒烟,拿出一根点上,眯起双眼道:“确实,确实没有跳楼好玩。什么时候沈上时嚷嚷着要跳楼,那才好玩!”

    这男人叫郑北驰,是负责十三中所在城区的警察局分局局长,据说以前和沈上时是战友,退役后,他当了警察。今天他一听说有女人要为沈上时跳楼,立马就跑来看沈上时的热闹了。

    “郑局,您看怎么着……”

    “装装样子,喊!”

    年轻的小警察拿着喇叭,冲楼上的楚楚懒散喊道:“小姐,你想想你爸你妈,想想你爷爷奶奶,想想你叔你婶,生活是美好的,为了一个沈上时而死,不值得!要想开啊!”

    楚楚进退两难,她没想到这个女人会这么棘手,如今进退两难,最终,她忍无可忍地仰天大喊道:“沈上时你给我出来!我不干了!”

    一瞬间,世界都安静了。

    阳光很安静,周围忽然寂静无声。

    逆光中,从教学楼里缓缓走出一个人影。那人身材高挑,收身风衣将他的身材勾勒出完美的线条。他叼着烟,缓缓从嘴中吐出烟雾。

    “沈上时,你终于出来了。”女人的眼眸中冒出阵阵寒光。

    沈上时保持着招牌式笑容,插着裤兜走到她身边。他走路的时候,背脊微微前倾着,总是摆出一副“要杀要剐您自便”的悠然自得的样子。

    他站定在女人的面前,半天没有出声。

    然后,惊人的一幕发生了!沈上时……竟然抱住了那女人!

    沈老师他这是良心发现了吗!沈老师要喜当爹了吗?

    风过,枯竭的树枝摇摇摆摆。

    他附在她耳畔说了一句话,声音很动听。

    那女人的双眼因为惊讶而渐渐睁大。

    旋即,她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呢子大衣兜,手触到那物体时,突然一阵冰凉!

    女人浑身颤抖起来,嗓音嘶哑:“你究竟……是什么时候放进去的”

    沈上时莞尔一笑:“抱你的时候呗……哎别喊,这里那么多警察。”说着,沈上时做了个噤声的动作,眼珠滴溜溜地扫向两边。

    “我知道你恨我拒绝了你,但是无论你怎么诋毁我,最终受害的还是你自己。去年夏天有个姑娘来学校闹,在肚子上糊了好几层橡胶,非常逼真,可惜被我当场撕下来了,唉。对了,我这个可是仿真版沙漠之鹰,做工相当精良。小姑娘,回家再修炼修炼吧。”

    女人睚眦欲裂,一双美目中泪水不停打转,她一手用力攥紧兜里的枪,咬牙切齿地瞪着他,眼中的泪光化为激烈碰撞的火星。她很清楚,周围那么多警察,她若是被搜身,必然难辞其咎。

    她简直恨死他了,尤其是当他计谋得逞时所展露出的那和蔼的笑容,别人都已经气得吐血了,他还能笑得那么悠哉,就像这一切都与他无关似的。

    她真的想杀了他!

    “别想着杀我,里面我没放子弹。”沈上时看穿了她的心思,好心提醒道。

    女人按住枪的那只手缓缓从兜里抽出……

    那一刻的时间,仿佛被拉得很长——

    “啪”的一声,女人挥动大臂给了沈上时一巴掌,哭喊道:“沈上时你这个渣男!”

    众人和他们的小伙伴,都惊呆了!

    于是……事情就在这个巴掌中结束了。沈老师无辜地捂着自己的脸颊,向郑北驰喊道:“警察叔叔,她打人!”

    郑北驰瞪了他一眼,对旁边的小警察冷哼了一声:“这个老兵油子。”

    中午午休时,楚楚风尘仆仆地跑到离学校不远的一家拉面馆里。

    “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她坐在了那个男人的身旁。

    男人一把搂过她,亲了一口她的脸颊,笑道:“等多久都行,你是我的老婆嘛。”

    楚楚的脸一下子红了,死命地挣脱开他,害羞道:“万一被其他老师看到了怎么办……”

    “今天你可真是吓坏我了,我以为你真要跳楼。”

    这个男人叫杨羽,是楚楚的现任男友,物理专业的老师,实习时和楚楚分到了同一所学校。回学校的路上,杨羽边将自己的围巾绕在了楚楚的脖子上边说道。楚楚很自然地理了理围巾,好奇道:“哎?难道你不应该为我突然喜欢沈上时而感到惊讶吗?”

    杨羽苦笑道:“你不是很讨厌他的么,怎么可能会突然喜欢上,傻丫头。”

    “那如果有一天我喜欢上别人了,你会怎么办?”

    “那我就等你,等到你想清楚,这世界上只有我对你最好的那天。”

    “等到什么时候呢?”

    “也许是一辈子。”

    楚楚咬着唇瓣,脸上是掩饰不住的笑容。

    如果说沈上时是童话里阴险狡诈的皇后,那么杨羽就是那个所向披靡的王子。皇后总陷楚楚于不义之地,王子则每次都会给楚楚温暖完美的结局。

    杨羽在女生们眼里,帅气又阳光,甚至是一些女孩们的男神大人。他的眼睛很小,笑起来坏坏的,却让人感到无比的温暖。他的周身总会散发着松爽干净的味道,像夏日温和的阳光。大学时,杨羽的篮球打得很棒,他的粉丝遍布整个学校,楚楚也曾经特意来到操场上观赏他打球,他在球场上挥洒汗水的英姿,对女孩子们来说简直是一种视觉享受。

    就在那一天的学校的篮球比赛上,身为拉拉队员的楚楚穿着粉嫩的运动紧身裙,笨拙地跳着舞。那时,他带着几个队员往场上走来,楚楚跳完舞,往场外走去。就在这一来一去中,他经过她了的身边,拍了拍她的肩膀,侧头微笑道:“你跳得很可爱哦!”

    夏日的阳光洒落在他温和的微笑上,她从小到大都对那种电视上的青春偶像无动于衷,更不是个花痴。但是那个时候,她的心却噗通噗通的,控制不住的跳得很快。

    然后,没有人能想到,那个阳光帅气的男孩,对一个蠢萌的书呆子小姑娘,表白了。

    那天的表白是在操场,他穿着红色的球衣,白皙的脸颊上淌着汗水,他捧着一束玫瑰花,害羞地挠着头,腼腆地笑道:“这种方式好像有点俗套,但是我想不出来别的方法了,那个,你喜欢玫瑰吗?我本来想买康乃馨的,但是那好像是母亲节送的花,哈,哈哈!那个啊……”他‘啊’了很久才道:“做我女朋友,好吗?”

    那时的她,惊讶的表情看起来很蠢。从小到大,她都没有体会过被人表白的滋味,激动的心情让她从头到脚都在颤栗着。

    在一片愉快的起哄声中,楚楚终于傻乎乎地点了头。夕阳灿烂的光辉下,他吻住了她的唇。

    那一天的操场上,是热烘烘的青涩的味道。

    爱上一个人,不惜为他飞蛾扑火的理由是什么?或许就是对方的嫣然一笑,猛击中心口,从此执子之手,天涯不离。

    杨羽是个穷人家的孩子,3岁时,他的父母离异,是由爷爷奶奶带大的,也是老杨家的独苗。大学期间,他省吃俭用,室友发霉的面包他都能当一顿饭,并且经常去做家教赚钱。他曾经说:“,考上师范大学当老师并不是我的梦想,或者说,像我一样的穷人不配拥有理想,赚钱对我来讲才是最重要的,我要让他爷爷奶奶过上好日子。”

    而楚楚在一个幸福的小资家庭中长大,有时候楚楚不是很理解他的一些想法。但是楚楚认为这并不阻碍两人的相爱,她愿意陪着这个一无所有的男孩慢慢走。

    杨羽对楚楚那种宠爱是令人发指的,无论楚楚想要什么他都会满足她,无论他何时何地在做什么事情,只要楚楚找他,他一定会赶过去。这种安心和温馨,配合着杨羽唇角的坏笑,仿佛是春日暖风,盈满了楚楚的心中,令她深深沉醉其中。楚楚几度产生一个强烈的愿望——她想嫁给他。

    大二那年,楚楚把杨羽带到了家里来,郑重其事地将他以自己男友的身份介绍给所有人。楚楚有个大家庭,大到那种每次家庭聚会都要把外公那间小屋子挤得满满的。楚楚的父母连同所有的亲戚都对杨羽很好,那时候楚楚在窃喜,有一种说不出的幸福感,她觉得自己终于可以像几个姐姐一样,把男朋友带回家里来了,对她来讲,这就表明她终于长大了,可以结婚了。

    虽然表面上大家都对杨羽很好,可是楚楚看得出来,他们某一瞬间的眼神,是带着鄙夷的,不为别的,就是因为杨羽穷。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外公和沈上时没有对杨羽有任何成见,外公是因为爱屋及乌,沈上时则是因为从来不正眼看他……

    对此楚楚感到有点难过,甚至在几个总身着名牌的姐姐们面前抬不起头来,但是她只要看到杨羽微暖的微笑,心底都会深深觉得:这都不是事儿。

    楚楚的妈妈从未和她正式聊过关于他们两个人的事情,只是对她说了一句话:在这个年代这个社会,大多数人的初恋是用来当作美好回忆的,而你现在所谓的爱情却是完全建立在喜欢之上的,当有一天你不喜欢他了,你会发现你们之间其实什么都没有了。无论你现在的选择对与错,将来都不要因此把自己逼到绝路上,免得到最后你连对他一点遐想的余地都没有了。

    想明白了这一点,他们决定,毕业后就结婚。

    楚楚回到班里时午自习已经开始了,沈上时正在讲物理卷子,午后太惬意,阳光太温暖,一些学生已经昏昏欲睡了。她蹑手蹑脚地推开高三四班的后门,坐到角落里自己的位置上,那是给实习老师临时安排的办公桌。

    “你们动一下啊,让我知道你们是活的。”沈上时拍了拍讲台道,“这道题懂了吗?”

    “懂了。”学生们齐声道。

    沈上时掸了掸手上的粉笔沫,满意地点了点头道:“嗯,谢谢配合。”

    尽管楚楚厌恶沈上时,但他确实是一个好老师。就像很多人所说的那样,沈上时只要站在讲台上,他整个人就像是会发光的。

    他讲课风格很独特,一节课他开着玩笑就能把知识教给学生。

    比如当他讲力学的时候:“其实万有引力早在我国就有人发现了,只不过砸在那人头上的是椰子,从此他丧失了语言能力。”另外还有:“学力学,就是为了让你们以后打架不吃亏。”

    他有时候还会在课上吐槽:“现在的教科书都有问题,学生平时学的是1+1等于2,高考的时候却告诉你北极熊的体积,让你求火星的质量。”

    有时候,他还会教导学生要好好听讲:“有些女同学啊,不是老师说你们,上课要盯着黑板看,不要总看着老师,看我看三年是考不上大学的。”

    又比如,当他强调学习物理重要性的时候:“老师为什么总能找到女朋友?因为老师物理学得好。”

    于是四班的口号就是:学好物理,造福人类。

    他的课总是那么令人深刻,楚楚觉得她这辈子只要看到“物理”这两个字,就会想起沈上时。

    世人都认为两种职业是最神圣的。一是医生,二是老师。医生掌握着病人的生死,而老师则会影响学生的一生,两者都代表着仁慈和公正。而恰巧这和沈上时完全相反。所以,一直以来,楚楚都不太能理解沈上时为什么会选择教师这么神圣的职业。他这个人太过阴险狡诈、不羁、世故,他也从来不假装为人师表,为学生们去树立什么良好形象和榜样,他将他所有恶劣的一面毫不避讳地展现在所有人面前。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会感染着学生们,并且潜移默化。而他自身的那些特质,对于一个祖国的花朵来讲都是致命的,至少楚楚是这么认为的。或许他自己都没有想过,他的这个选择将会给高中生们造成多么深刻的影响。因为对于那些三观还未正式形成的青少年来讲,他们的人生莫名其妙地站着一个高大的沈老师,其实是一件特别令人担忧的事儿。

    除此之外,他从来不和学生们讲学习,甚至在学习方面管得很松,他总跟学生们说着有关做人的哲理和重要性,他会把有关人生和现实社会最黑暗、残酷的一面,抽丝剥茧地讲给孩子们听。至于如何去面对,他由着他们自己来决定。例如他曾经说过,没有钱包的充实,哪来内心的幸福?很多人都本末倒置了。或者,最靠得住的是知识和钱,最靠不住的是人心。当你有一天发现没有人听你说话时,那么你可以自我反省一下,你究竟有什么资本,让别人乖乖地坐下来洗耳恭听?

    这样的教育方式很受争议。而令所有老师都感到很惊讶的是,高三四班的成绩一直是年级数一数二,这实在太不科学了。

    讲完卷子后,沈上时让学生们自习,他背着手走到教室后面,靠在楚楚的办公桌旁道:“你看这些孩子多可怜,和你们以前一样,都快过年了还得上课。”

    楚楚没理他,拿出高中物理教材开始阅读。其实楚楚原本应该跟着高一的老师实习,但沈上时这老妖孽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让她跟着自己实习,带毕业班。

    “中午约会去了?又是和那个什么杨什么的?”

    楚楚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

    沈上时挑眉叹息道:“小楚楚都找到男朋友了,沈老师都一把老骨头了也没人要。好好珍惜吧!”

    楚楚皮笑肉不笑地讽刺道:“您少在外面欠下点风流债,言语和表情都配合着真诚一点儿,就会有人要了。”

    沈上时从西裤口袋里拿出一个害羞的乔巴公仔,放在楚楚的桌子上。

    楚楚连眼皮都没抬。

    “今天真是多谢你出手救我,为了表达为师真诚的谢意,这个送你,看,像不像你?”

    乔巴公仔害羞地笑着,好像在说:混蛋,你以为你夸我我就会高兴吗?

    傲娇这点,还真是和楚楚很像。

    这时,班里的许多同学都不约而同地回头望向他们。

    “不是为了你,是为了学校。”

    此时有同学窃窃私语:“莫非,沈老师要对楚老师下手了?”

    耳力极好的沈上时转过身道:“去去去,大人的事小孩别管,赶紧复习去!再说,我怎么会喜欢胸前无大物的小丫头?”

    “……”

    旋即,沈上时转过身,看着一触即发的楚楚,摇了摇头叹息道:“唉,小时候我对你那么好,没想到却养了个白眼狼。话说回来,我记得你还说想嫁给我来着呢。”

    楚楚的脸立马涨得通红,冲他大喊道:“啰嗦!我才没有!没有!都说了不许再提那件事了!”

    沈上时望着楚楚摔门离去的背影,一本正经地对同学们道:“一个月流七天血都不会死的生物,看来是不能轻易惹的。”

    “……”

    瞬间……万籁俱寂了。

    晚自习后,天空就像被浓浓的墨泼洒上了一般,寒风呼啸,枯槁的树枝在风中瑟瑟地颤栗着。楚楚孤零零地站在校门口,看着学生们成群结队地从她视线内渐行渐远。

    她拿着手机叹了口气,呼出一大片白气。

    本来杨羽会等她放学然后送她回家的,但因为杨羽的家中突然有事,他便提前回去了,原本要和他一起看电影的计划也泡汤了。

    这种事情,对于像她这种年龄段的其他女孩来说,可能是件天大的事情,但是对楚楚来说不算什么。她正好借由这个机会想一下那些没想通的题。楚楚并不是天赋型学霸,她的好成绩都是刻苦和勤奋换来的,过去的同学给她取外号:二次元做题家。

    曾经她的同学兼闺蜜望着她厚厚的一摞三五高考题问她,这么努力学习,是有什么重要的梦想要实现吗?

    她愣了许久,直到现在,她都不知道自己拼命做题的意义是什么,或许只是爱好,也或许,只有做题才能让她感到真正的快乐和舒适。

    现在,她一边走一边捉摸着难题的解法,根本没注意到身后跟了一辆车。

    “滴滴”响起的喇叭声吓了楚楚一跳,她转过头,黑色轿车的车窗缓缓落了下来,沈上时探出个脑袋道:“怎么,被男朋友甩了?”

    楚楚简直烦死他了,只要他一开口就准没好话。

    她转过头径直往前走,甩下一句:“没有,谢谢关心。”

    楚楚以为沈上时会“唰”的一声从她身边呼啸而过,但是她没想到沈上时慢慢悠悠在她后面开着,跟了她一路。

    走了半天,待楚楚看清头顶上五彩斑斓的霓虹灯时,这才惊觉:这是哪里啊!

    楚楚并不单单是因为深陷题海而走错了地方,而是……她根本就是个路痴,而且已经到了眼瞎的程度,回天乏术。

    路痴通常有几个共同点:顽固、执着和认真,有的会有些性急,或者依赖他人。

    这些,楚楚全都占了。

    沈上时将车停到路边停车场,裹着黑色呢子大衣走到楚楚旁边道:“你家在东边,但是你一直往西走,这方向感简直太棒了。”

    沈上时发自内心地称赞她。

    楚楚抬头看了眼百货大楼的大牌子,红着脸对沈上时怒道:“我就是故意走到这里的!我想去逛商场不可以吗?”

    沈上时挑眉道:“好啊,正好我想买件毛衣,走。”

    楚楚一边嘟囔着咒骂着沈上时,一边磨磨蹭蹭地跟在他的身后。

    在楚楚踏进商场的那一刻,她的脑袋“嗡”的一声响,整个人僵在原地,脑海中闪过“喜闻乐见”四个字眼。

    商场里的灯光变得惨白得炫目。

    对面的两个人看见她,也愣住了。

    很好,非常好,一直喜欢看沈上时的“喜闻乐见”的楚楚终于也“喜闻乐见”了!

    挎着杨羽手臂的那个化妆化得像个芭比娃娃的女人,叫做梁音,是她舅舅家的女儿,比她大三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