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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夜跑路
    奚泞光向来不喜欢受人摆布,想让她去什么羽渡山修道,门都没有,当夜,她趁着冬柳睡了,便换了身衣服,不告而别了。

    待到第二日,奚冗吩咐下人套好马车,带好四时所用的所有衣物与盘缠,准备来个阖家欢送的时候,冬柳急急忙忙地跑来告知二小姐跑了。

    列队欢送的场面里,最尴尬的要数因为收徒一宿没睡的叶道长了。

    “叶道长,小女就是如此顽劣,您先别急,我这就派人去寻她,绑也要绑去羽渡山道长的府上!”

    奚冗真诚地冲着不知所措的叶燎云道歉,后者腼腆地笑了一下,喟叹道:“早就听闻这二小姐性情无定,在下没想到,竟然是这般有趣,奚将军,既然是叶某人主动想要收下二小姐,那这寻徒弟的事就该是由我这个师尊来做,您放心,叶某一定会平安将二小姐带回羽渡山的。”

    有人乐意效劳去寻那个孽障,奚冗自是心下欢喜,也不是他这个做爹的生性凉薄,只是这个女儿实在是让他头疼了十几年。

    “那就有劳叶道长了,小女今后就仰仗羽渡山的诸位照拂了!”

    “应该的,应该的……”

    与奚冗分别,叶燎云从袖橼里摸出一枚符箓,此符没有什么太大的威力,就是寻人比较好用,一般也就是市井方士道行不到家才会拿来糊弄一下,叶燎云不才,没法做到身外化神,寻人还是需要老办法。

    奚泞光出了将军府的第一站就是风月渡口,那里有一条往返北海的大船,十个金珠就可以坐个来回。

    泞光在府中混日子的时候,看过一本地志,说是在北海之上有一座冰岛,岛上有一魔物叫魇,可以诱人堕魔。

    从小不走寻常路的奚泞光最是不齿那些修仙问道的牛鼻子,觉得他们除了满口道德是一点儿有用的水准都没有,浪费粮食又浪费空气,所以她从小就喜欢跟无法无天的孩子混在一起,觉得直面内心的人才最真实。

    她做不来奚冗这种内里厌憎表面随和的人,所以她早就想离开那个家出去撒野了。

    人来人往的渡口上,去往北海的大船很好认,通体漆黑又过分庞大,奚泞光将金珠交给船老板的时候,一个浑身脏兮兮的小乞丐正被人一脚从船舷上踹到地面上来。

    “你小子还敢上船来,不怕我再把你丢进海里?”

    奚泞光出门从不亏待自己,荷包里的金珠够她在北海撒野好几年的了,此时看到摔在地上呕吐鲜血的少年,她顿感好奇,手执鞭子指向他,问道:“他是怎么回事?”

    膀大腰圆的船工抱着胳膊回答道:“一个贼心不死的小偷,先前就跟着一个男人混上了船,倒霉催地那人不知怎的死在了船上,他就转移了目标跟上了旁人,我们发现但凡被他盯上的人都会横死,所以就将他丢进了海里,结果这小子命大,屡次改头换面迷惑我们,还好我们船上有能人用天眼发现了他,这才将这祸害识破,赶下船去。”

    奚泞光听完船工的话,突然来了一探究竟的兴趣,只见她走上前去,用鞭子挑起了那个呕血少年的脸。

    脏,真脏!

    少年瘦骨伶仃,又生了一双吊梢的凤眼,落在本就骨相凸出的脸上更显邪恶与惊悚,尤其是他的左眼,瞳仁呈半浑浊的冷灰色,好像是瞎了。

    少年常时间没有吃上一顿饱饭,自然力气不如一个女子,他虽受重伤但眼神却是恶狠狠地,好像奚泞光是他的杀父仇人似的。

    瞧了片刻,奚泞光也觉得这人没什么意思,松开他的脸,转身上船去了。

    少年狼狈地爬起来,盯着她薄削的后背,眸神微亮地伸出舌尖舔了舔沾染着血渍的牙齿。

    大船启航,需要在海上漂泊数月才能到达北海,奚泞光花了钱得了一间还算宽敞的舱,每日三餐都在里面。

    海上艰苦,吃住不比在陆地上,奚泞光向来对口腹之欲没什么兴趣,简简单单地两菜一饭都吃不完,简单动了几口就丢在了一旁。

    第一日,她将饭盘放在门口等着船工来收,到了第二日,刚送出去就有人把饭盘拿走,而后船工又来敲门索要。

    奚泞光察觉到了不对,故意在第三日退出餐盘的时候,留了一条门缝。

    果然,餐盘刚推出去不到半盏茶的工夫,一只黑漆漆地手越过门缝伸了过来。

    “抓到你了!”奚泞光眼疾手快,甩出鞭身顺着门缝缠住了少年纤细地手腕,然后一把将他拉到舱内来。

    少年身无力量,每日只有极少的饭食可以果腹,一个纵身就摔趴在了船板上,“哇”地一声呕出一口血来。

    “咳咳咳……咳咳咳……”

    阵阵咳喘,撕心裂肺。

    奚泞光嫌脏,猛地向后退了一步,收回自己的鞭子道:“你这个人怎么老是呕血,都不知道寻点儿药来吃?”

    少年咳得脸红脖子粗,好半晌才顺过气来,摊在地上断断续续道:“饭都吃不上,哪里有钱,弄草药!”

    奚泞光天生无法共情,只觉得这人穷的可以,遂下了逐客令:“你走吧!”

    少年以往在船上偷东西,都是会被打个半死,此时眼前的少女非但没有惩罚他还轻而易举地就让他走,令他顿感疑惑,但这份疑惑也只存在了一瞬,随后便得寸进尺起来。

    他说:“姑娘既然饭量小,那每日你剩下来的东西,我可以吃吗?”

    奚泞光没想到这人偷完了还有这种要求,瞪着眼睛瞧了他半瞬,而后斩钉截铁地说:“不行,那是我花了钱的,就算不要了,也不会给你。”

    少年就知道会是这样的结果,但他还是想要赌一把,爬起捂着胸口说道:“我可以拿别的东西来换。”

    说完,他从脏兮兮地口袋里,掏出了一枚红色的卵。

    “这是什么?”

    少年一抹嘴角的血,目光缥缈地说:“这是南疆以万人血肉饲养的血蚕,它会在夜间孵化释放死气供魔物修炼,可惜我天生体弱,扛不住这东西,被他腐蚀的心脉受损,我瞧姑娘孤身去北海也定不是个良善之辈,这东西,应该对姑娘有用。”

    奚泞光将血卵拿在手中,只感到一股阴暗之力由指尖窜进脑海,令她恨不得立马将其纳入口中吞下腹去。

    瞧着少女欣喜,少年知道这宝物献对了,便不顾奚泞光的指令,转身扑向了餐盘,开始跟恶狗一样双手刨食。

    不消片刻,餐盘就被扫荡一空,少年贪婪地将嘴角黏上的米饭粒纳入嘴里,两眼发光地盯着奚泞光。

    “你怎么会混成这个样子,你家人呢?”

    奚泞光萌生了探知少年过往的兴趣。

    吃饱了饭,少年便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开始歇息,他嗓子有些发疼地说:“姑娘可知这云州之上有一个名唤长溟的国家?”

    奚泞光仔细思索了一小会儿,摇了摇头。

    少年笑了一下,说:“距离现在,应该得有两百年了吧!”

    奚泞光学识不高,对于这种历史她知之甚少,一来是不敢兴趣,二是历史繁杂烧脑,她懒得去记。

    少年继续说:“长溟建都于圣都的东面,也就现在人人谈之色变的火炎海,我是长溟国主最小的儿子,生于霜降之夜,遂取名,溟绛清!”

    奚泞光对这些儿子爹的辈分不敢兴趣,不耐地说:“然后呢?你爹也把你撵出来了?”

    溟绛清摇了摇头,盯着少女无喜无悲地眼睛道:“我的国家被圣都的第一任国主灭了,我父王与皇兄认为这灭国之灾是我带来的,所以拿我献祭,将我活生生丢进了炎心井。”

    长溟因为视火神为尊,所以王宫的深处供奉着一口连接火山口的炎心井,那里经常有鬼神幻影浮现,被愚昧的凡人视为连接神明的入口,所以才会在灭国的当口,慌不择路地将亲子丢了进去,以乞求神明庇佑。

    “你命真大!”奚泞光坐在地上说:“两百多年前的国都,现在应该已经沦为一片废墟了吧?”

    溟绛清无事可做的时候喜欢仰躺着,他将自己孱弱的身子摊平在地板上,略有惆怅地说:“连废墟都没有了,被一场燃烧了十几年的大火,完全烧尽了。”

    “那你又是怎么活下来的?而且,按照你这样说,好像年岁竟也不低了吧?”

    奚泞光很会敲重点,若这少年说得不是假话,那么他最起码得两百多岁了。

    溟绛清道:“自有天命庇佑,我的魂魄被熔岩淬炼的坚固无比,这才得以逃出生天,只可惜,复仇不成,国都已灭,只能在这人世间漫无目的地游荡。”

    奚泞光听完,笑道:“你的故事很悲惨,但却勾不了我多少同情心,你不过是想日日吃顿饱饭,没必要跟我扯身世,是真或假我也探寻不得,说了这么多,你无非就是想要我余下的口粮,那我就姑且送给你了,现在,你可以走了。”

    溟绛清说了几十遍的故事,第一次被人否了,剩下的苦情看样子是装不下去了,只好艰难地从地上爬了起来,跪行着摸了出去。

    奚泞光看着地板上少年留下来的血迹,一缕缕四溢的黑气在其间缠绕,怎么看怎么不像是活人能搞出来的东西,也许,这少年说得,可能是真的。

    摇摇晃晃地在舱内睡了一晚,天将明的时候,海上起了大雾,溟绛清平日里都躲在储物的最底层,那里最冷人也最少。

    今日的早饭是清汤寡水的粥还有一小块红薯,奚泞光不喜欢,拿出自己携带的肉干,慢慢地嚼。

    嚼着嚼着,少年轻手轻脚地摸到了门外头。

    餐盘在屋内,溟绛清只得扣响门板,唤道:“姑娘,我可以用饭了吗?”

    奚泞光用牙齿撕下一块肉来,说:“你以后,进来吃吧!”

    “……”

    溟绛清摸不准她葫芦里卖什么药,但为了不饿肚子,只能冒险推门进去。

    却不想,等待他的,并不是什么能要自己性命的东西,而是一瓶上好的药。

    “ 你这痼疾看起来很严重,我身上也没什么特效的药,这瓶紫愈散是我爹在战场上必备的,你先拿去服用,若有起效,我再送你一瓶。”

    溟绛清捧着粥碗,不客气地将那瓶药拿在了掌心里,恶狗护食地说:“这可是你说的,我记下了,是会跟你追着要的。”

    奚泞光将最后一点肉干塞进嘴里,挑眉道:“你还想赖上我不成?”

    溟绛清吃饭没有吃像,说他是条恶狗都不为过,他这个人一根筋儿,但凡是他看上眼的东西,都必须是他的,更何况是对自己的承诺,那就必须要实现。

    “一诺千金,食言是要付出代价的!”

    奚泞光冷笑道:“怎么,你还想杀了我不成?”

    娇俏的少女站起身来,完全比单薄的少年要高要壮,再加上她天生给人一种虎视眈眈的压迫感,好像一个不顺心就会提刀砍人。

    谁求情都没用。

    溟绛清第一次遇到这么狂傲的女子,一时间有些心生恍惚,但很快一抹恶意就在胆边横生,他低垂下眼眸,看似臣服,但内里的情绪却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哪里敢呢,有朝一日,还想着怎么回报姑娘呐!”

    奚泞光见他怂了,低头去看她的鞭子去了。

    溟绛清将最后一口粥喝进嘴里,心下道:你最好别落在我的手里,敢让我低头的人,都必须死!